关于原始家庭的历史

原始社会是母系社会,直到尧舜才逐渐完成了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过渡。在这一时期,男性采用父亲和岳父的双重姓氏仍然普遍存在。通过婚姻收养的男人必须像崇拜自己的祖先一样崇拜他们的祖先。这种残余的母系社会特征在瑶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中仍然存在,双重祖先仍然保存在瑶族祖先的神龛中。

母权制

母系氏族公社是由母亲血缘关系形成的原始社会的基本单位。它是在血缘家庭进一步发展、氏族逐渐形成的基础上诞生的,这是世界各民族共同经历的阶段。母系氏族公社产生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兴盛于新石器时代,开始逐渐被父系氏族公社所取代。

在母系氏族公社中,妇女在生产和生活中起着主导作用。世系按母亲计算,实行母系继承制。孩子只认识妈妈,不认识爸爸。妇女在氏族公社中占据主导地位。妇女除管理氏族公社内部事务外,主要从事采集和原始农业,使生活供给相对稳定。男人主要从事狩猎。母系氏族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所有成年男女都参加理事会。

每个母系氏族公社都有自己的名字和墓地。在社会生活中,它崇拜同* * *的神或图腾。在婚姻关系上,禁止族内通婚,但必须与其他氏族公社通婚。在氏族公社中,土地、房屋、牲畜等。除了氏族公社成员使用的工具以外,都归氏族公社所有。宗族成员* * *齐心协力,* *。

母系氏族制度的基本特征是:①根据母亲的血缘计算世系;②妇女在生产生活中起主导作用,她们既是生活的组织者,又是氏族的管理者;③财产属于公社,没有贫富之分,没有阶级差别;④他们有相同的居住区。

父系氏族

母系氏族公社经历了全盛时期,社会生产力发展日益加快,男性逐渐在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等主要生产部门中占据主导地位,于是母系制自然过渡到父权制。宗法公社逐渐形成。从此,以父权制为中心的个体家庭成为对抗氏族的力量,原始社会逐渐解体。男人靠经济优势。他们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他们不可避免地要求计算血统,按照南方血统继承财产。母系制的婚姻秩序被打破,原来的对偶婚制下从妻生活的传统被一夫一妻制取代。在一夫一妻制下,妇女的工作被限制在家庭中,以家庭工作和家庭副业为主,妇女在家庭经济中退居从属地位。起初,这个小家庭依附于父系家庭。生产。

宗法由原始畜牧业转变为原始农业,男性成为畜牧业和农业生产生活的主要角色,将野婚变为夫妻婚姻。知母知其父,称之为父系氏族。父系氏族取代了母系氏族。父系氏族灭亡后,过渡到夏朝。三皇五帝时期的氏族长称为石或酋长,即传说时代的父系和母系氏族。在氏族中,从有朝氏族到舜帝,大约从公元前31 60年到公元前2070年(从新年表计算),担任国王12年,累计大约1091年。

解体原因: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氏族内部开始出现贫富分化。随着社会分化为不同的阶级,阶级冲突变得日益尖锐。为了调节阶级矛盾,产生了国家,原始社会解体,建立了奴隶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