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省地图及缩写

中国省地图及简称* * *共划分为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

华北地区:北京(北京、北京)、天津(天津、天津)、河北(河北、石家庄)、山西(山西、太原)、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呼和浩特)。东北:辽宁(辽宁、沈阳)、吉林(吉林、长春)、黑龙江(黑龙江、哈尔滨)。

华东地区:上海(上海)、江苏(江苏、南京)、浙江(浙江、杭州)、安徽(安徽、合肥)、福建(福建、福州)、江西(江西、南昌)、山东(山东、济南)、台湾省(台湾、台北)。

华中:河南(河南、郑州)、湖北(湖北、武汉)、湖南(湖南、长沙)。华南:广东省(广东、广州),广西壮族自治区(广西、南宁),海南省(琼、海口),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澳门、澳门)。

西南地区:重庆(重庆)、四川(四川和成都)、贵州(贵州和贵阳)、云南(云南和昆明)、西藏自治区(西藏和拉萨)。西北地区:陕西(陕西和xi安)、甘肃(甘肃和兰州)、青海(青海和西宁)、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和银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和乌鲁木齐)。

行政区划原则:

国家按地区划分行政区域。不同国家的行政区划有不同的划分和名称。无论什么样的国家,行政区划的划分都要始终符合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兼顾政治、经济、民族、人口、国防、历史传统等因素。社会主义国家行政区域的划分通常依据以下原则:

1.政治原则:促使国家机关与人民保持密切联系,便于人民参与国家管理。

2、经济原则: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使之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民族原则:根据少数民族的生活状况和其他特点进行划分,以利于发展和巩固各民族的团结。这些原则是相互联系和结合的。此外,历史传统、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和国防需求也在考虑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