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看为什么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变革的推动者、国家的主人。

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人民主人翁精神的充分发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不竭动力。

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最广大人民谋理想、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全部工作和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

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能改变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忘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丢掉坚信人民是真正英雄的唯物史观。

党和国家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服务和满足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党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依法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进一步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广纳民意、汇聚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

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权益,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各领域党务、政务、司法、事务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权力行使的过程成为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过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的事业。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是全国各族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创造的结果。

在新的征程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全体人民积极投身这一宏伟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