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的德江历史和背景

德江土家族“炸龙”习俗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表现了当地土家人民以“煎”为特色的勇敢,表达了他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动作粗犷优美,造型各异。有“龙滚绣球”、“龙莲花”、“猛禽跃溪”、“双龙戏水”、“双龙抱柱”等几个动作和套路,逐渐呈现出新的特点。但无论形式如何变化,它所传承的文化精髓和元素却越来越深入人心,延续着一个信念,那就是和为贵。1.土家族“炸龙”与中华民族的龙崇拜在中华民族的传说中,它们可显可隐,可细可巨,可短可长。春分登天,秋分潜渊,无所不能;在封建社会,上层阶级是皇权统治的体现,而人民则是吉祥之兆。德江作为封建皇权统治的体现,自古以来一直处于中央王朝的统治之下。在殷时期属于鬼面,在春秋战国时期属于巴基斯坦南部边境。此后,中原文化通过政治渠道不断传播到各个边疆地区。在古代社会,人类无法对一些天象、天灾、瘟疫、疾病做出科学的解释,只能祈求各种神灵的保佑。龙作为图腾崇拜的主要对象,无疑是当时人们崇拜的主体。秦汉以后,龙作为帝王统治的化身,已经渗透到各个角落。隋唐时期,在今天的德江建立永州、费州,加速了对龙(神、王)的崇拜。王写《贵州史特考》:“石城县,隋初,属永州;开十九年(599),设武川县,属永州;仁寿四年(604),请在富水以北设富阳郡。大业在永州二年。”据史料记载,永州只剩下21年。短暂的国家统治并没有阻碍这个地区专制统治的延续。费州的建立就说明了这个问题:费州始建于北周郑玄元年(578年),隋朝统一后取消,后以原费州地建立富川郡。唐贞观四年(630),泗州富川、富阳两县抄费州,前州湾子、向勇两县隶属于它,后又吸收泗州塔田、乐骋两县。贞观十一年(637),向勇、湾子两县被废。天宝元年(742年)改为州县,称富川县;甘源元年(753),改称肥州,辖富川、富阳、多田、乐骋四县,州治富川(今德江)。费州的建制虽历经沉浮,但已有480年的历史。今永州遗址有地名“崖寨”,今肥州遗址有地名“龙门”,充分体现了封建帝王留下的文化遗存。特别是在宋太平复兴五年(980年)费州被定为羁縻国后,直到1118年,“皇帝”或“龙”的身份发生了转移,即从中原的官员转移到少数民族的官员,再由他掌管南方的思维和地区的思维。龙作为统治的象征,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龙作为民间信仰的隐性文化符号,得到了传播和巩固,积累了更多有益的发展元素。作为民间吉祥的象征,把龙作为吉祥的象征,是崇拜龙作为保护神的产物。所以人们到处画龙,画龙形,甚至谎称见过龙。直到现代,德江土家族地区仍流传着许多与龙有关的图案,无论是在家具木雕、装饰和许多石雕作品中,还是在背带、腰身、服饰等日常用品中,都随处可见。这些无疑都是把龙作为吉祥符号的结果。2月2日“龙抬头”节是中国重要的传统民间节日,是献给龙神的日子。据有关学者考证,农历二月初二龙抬头节的形成是中国人崇拜龙为掌管雨水的水神的产物。农历二月初二,春分时节,大地回暖。民间传说认为,蛰伏了一个冬天的龙从这一天开始活动,之后雨势加大。早在永乐八年(1410),德江就有“舞龙求雨”的图文记载:当年修建的龙飞寺(泗州下辖)主墙上的“求雨图”,历经600年沧桑,绘制的草龙和人物依然清晰可见,栩栩如生。到了清朝,一个供奉龙神的地方已经建成。《思南府续录》(道光)载:“龙神祠:梓潼阁左侧,有三庙。道光十八年(1838)建木剑寺,后建观音楼。乾隆五十九年(1794),郡人刘欣、刘胜捐建,堂外而建。这座寺庙是通过改变它的大厅而创建的。”在《铜仁地区志》中,记载龙宫时有这样的叙述。雍正五年,上谕:“龙神在雨中行走,富国济民,作用显著。我在北京各省立龙像,为各省祈福。今天,我认为龙神专门在各省求雨...我特地创作了两尊各省的龙神雕像,与各省督抚一同迎接,向当地供奉祭品,虔诚展出。”可见当时各地对龙的崇拜和求雨之风盛行。相传清朝同治年间,德江景郊乡人杨德友在镇压黄浩军起义中立下汗马功劳,官至五品。民间说他是舞龙“送宝”出身,所以在墓碑上刻了两条龙。在富阳古城遗址,一块女主雕龙、男主雕凤的墓碑,为土家族的龙崇拜增添了神秘的色彩。到了民国时期,舞龙已经从过去的乡村集中到县城,但是舞龙的套路,尤其是舞龙的技巧,已经不如从前了。只有炸龙一年比一年好,它的“炸”是惊人的,突出表现为密集的用鞭炮炸,猛烈的用烟花喷,不断的冒着黄烟。2.土家族的“炸龙”与巴文化土家族的“炸龙”表现出除了对龙本身的崇拜之外的文化特征,以及土家族各种文化因素和民族性格的影响。1、土家族“炸龙”与巴人及其后裔的民族性格土家族“炸龙”向外界展示的突出特点是男性的阳刚之美和不屈不挠的战斗精神。据现代学者考证,土家族祖先起源于古巴人,《山海经》、《韩曙》等史书中均有相关记载。巴人最初主要分布在鄂西和川东。随着楚国势力的扩张,主力逐渐西移。居住地为“东有渝富,西有步道,北有汉中,南有贵州、府城”。巴人历史悠久。因为长期生活在武陵山区,所以好战勇猛。据《华阳国志·八志》云:“周武王伐周,实为巴蜀之师。《尚书》作者。巴适永瑞,歌舞打动人心,前弟子倒戈,故世人称之为:‘王武伐,前唱后舞’。”从这里的记载可以看出,巴人不仅作战勇猛犀利,而且能歌善舞,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这和“炸龙”的文化特征是一样的。德江的土家族(包括大部分地区的土家族)还有赶过年的习俗。过新年也叫“年会”,是土家族最隆重的节日。月大于腊月二十九,月小于腊月二十八,汉族提前一天。相传明朝嘉靖三十三年(1555),由于朝政腐败,倭寇不断骚扰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朝廷多次派出大军与倭寇作战,均以惨败告终。张静,一位高级部长,来到朝廷,要求湘西和黔东的当地士兵抗击日本侵略者。明世宗允许他玩,派胡宗宪监督,行程限定在腊月。知道回去很难,地方兵的领导决定最后一年陪亲戚过,于是下令:“蒸饭,割肉,倒一大碗酒,提前一天出去过年。”因为时间紧,就炖了一锅腊肉豆腐萝卜,叫做“合菜”。因为是出征前的春节,父母做饭不带灯不带刀是很不寻常的,以免打扰儿子甜美的睡眠。士兵上前线后屡立战功,迅速击溃倭寇,收复失地,保卫了祖国的安全。世宗亲属赠匾,上书“东南战功第一”。为了继承和发扬先人的爱国精神,后人把腊月二十九定为春节。过年的时候,我还是半夜起床,不点灯,摸黑做饭,不用刀切菜,把肉打成块,把豆腐插成块,把菜拧成结,拌在锅里煮。吃饭也比平时快,制造紧张气氛。当然,土家族过年习俗的起源有多种解释,但大多与战争有关。无论是主动进攻敌人,还是阻止敌人的突袭,都说明土家族人生活在难以和平相处的艰苦环境中,甚至在大年初一这样的日子里,都处于紧张的生活状态。有人这样形容曾经生活在武陵山区的人们:“擅锻铁为剑,磨柴为弩,持枪出入特别勇猛。”正是这些在土家族血统中传承的勇武之血,造就了今天土家族“炸龙”的神奇能力。2.土家“炸龙”与古巴人及其后裔的白虎土家崇拜的图腾是白虎。《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巴县南蛮,原有巴氏、樊氏、尤氏、石翔、郑石五姓。都是因为山上的钟声落下。山中有红、黑点两处,巴斯德之子生于红点,四姓之子生于黑点。无君,万物鬼神,共剑投石洞。如果你能赢,你将被视为君主。只有巴比特的儿子一个人,大家都叹气。让地球上每一艘船,谁能漂浮,被视为国王。我姓知沈(沈),但我事独立。因为这是林俊的共同立场。坐船,从沂水到阳炎...林俊死后,他的灵魂变成了一只白虎。巴人、川虎饮人血,遂川人为难。”今天土家族人对白虎的崇拜还体现在很多方面,比如孩子戴虎皮帽,家具里的虎腿圆桌等等。土家族对白虎的崇拜与其他民族文化,特别是与道教融为一体,形成了中国古代“左青龙右白虎”的信仰观念,为了观测天象和日月五星的运动,选出二十八星官作为计时标志,称为“二十八宿”。平均分为四组,每组七夜,配合东、西、南、北四个方向,以及黑龙、白虎、朱雀、玄武(合称龟蛇)等动物形象,在道教中称为“四象”。四象二十八宿的概念很早就形成了,战国之初就有记载。后来《礼记·曲礼》中说:“行前朱鸟随玄武,左青龙右白虎。”孔书:“朱鸟、玄武、青龙、白虎,这四个地方也因此得名。”今天土家族居住和生活的地方,大多依山而建,呈虎坐之状,以“左青龙,右白虎,前朱雀,后玄武”为最佳宅田。白虎崇拜和青龙崇拜的结合构成了土家族信仰的重要组成部分。德江县也有与“青龙”直接相关的名字,如青龙嘴、潮地、柯南青龙山。3.关于土家族“炸龙”的故事和传说很多,古巴人及其后裔的民间传说也很多,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已经消失在历史中。但是一些关于龙的传说在民间广为流传。比如关于德江大龙堂的传说,大意是这样的:大龙堂原来是一座寺庙,庙里有一个私人的大殿,有一位先生在里面教书。一天晚上,老公梦见一个老人,老人对他说:“明天我就离开你。”谢谢你的善良和爱。当我离开的时候,请躲一会儿。“醒来是一场梦,先生。很奇怪。第二天,先生和他的弟子们一起吃晚饭。一只狗抢走了他们的饭勺,他们追了过去。结果天上一声巨响,原来的寺庙变成了一个池塘。后来人们以为这个大池塘是一条龙翻过来的,就叫它大龙塘。此外,土家族地区也有类似和不同版本的传说:曾经有一户人家很穷,屋后有一口井。逢年过节,主人在井上烧香烧纸。有一天,一个白胡子老头来给他的主人做了一个梦,让他暂时离开。师傅第二天真的离开了家,走远了就打雷,下着倾盆大雨。当他回来的时候,他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已经变成了肥沃的土地,他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这两个传说很相似,也很典型。说明土家族先民对龙的崇拜和期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里,土家族祖先还在梦中将龙神拟人化为老人。中国的传统老人和蔼可亲。土家族先民把龙神当亲人崇拜。”“炸龙”是土家族龙神崇拜的延续和扩展。三、土家族的“炸龙”及其仪式的祭祀属性。土家的“炸龙”主要包括“提水(祭水)-点灯龙-送贴纸-在家舞龙-送龙宝-赛龙-炸龙(元宵节)-烧龙”等环节。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是古代土家族人的主要信仰,土家族“炸龙”融合了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的特点。首先,龙是自然界传说中的动物,祭祀它属于自然崇拜;其次,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祭祀它属于祖先崇拜。经过不断的发展,《炸龙》已经深深地打上了宗教崇拜的烙印,具有祭祀的属性。”牺牲”是一种宗教行动。当一个有德性的人完成了牺牲的神圣化或者一些与他相关的目标,他的处境就会改变。土家族的“炸龙”仪式是一种典型的仪式。龙头辫扎好后,龙首(相当于“祭司”)组织群众敲锣打鼓,将龙送至河边或井边,焚香烧纸,举行一系列祭祀活动,邀请龙王下凡享民,祝福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在祭祀活动中,有一首民间歌谣“正月初一,请龙王到民间,与民同乐,过春节大做文章”。如果说水是“炸龙”祭祀的开始,那么从点燃龙到炸龙的过程就是祭祀的主要内容。到了‘炸龙’仪式,目的达到了,但一切仍未结束。”围绕为这个场合牺牲而形成的那群人和事,已经没有继续存在的理由了。但是一定要慢慢疏散,不能被打扰。而且,既然是仪式创造出来的,只有仪式才能分解它。“在土家族‘炸龙’的习俗中,将其分解的仪式是烧龙,意思是退出祭祀。火龙指的是在农历正月十六把龙送到河边。吃完龙粥后,燃烧龙的骨架,以示将龙放归大海,送上天,实现土家族人对这一祭祀的美好愿望。第四,土家族“炸龙”与汉族元宵节习俗的融合。“炸龙”习俗已与元宵节习俗有机融合,表现在:正月十五举行炸龙仪式,与元宵节融为一体;随着龙灯融合,龙灯组织迅速发展,龙灯的曲调在吸收地方花灯和其他曲调的基础上,又呈现出自己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