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水阳江中游整治何时启动?

(1)主要支流整治:水阳江中游(宣州段)防洪整治工程,总投资约6543.8+0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控制堤总长64.13km,涉及34座泵站改造和9座堤防加固。目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批复和初步设计准备,计划6月份启动搬迁工作,9月份建设单位进场。

(2)灌区建设:续建水阳灌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总投资9657万元,年计划投资6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改建取水涵洞、输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水量计量及管理设施等。目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计划8月施工单位进场。

(3)中小河流治理:宣州区沙河上游及支流防洪工程,总投资6500万元,年计划投资4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治理总长12km,包括清淤清障、景观护岸等建筑工程。目前,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完成,正在等待审批。施工单位计划在9月份进场。

(4)城市防洪工程:城东威廉三岔沟堤防保护及固岸工程,总投资2200万元,年计划投资11万元。主要施工内容:四面体抛掷防护、石笼护坡、混凝土护坡。目前该项目正在招标,计划4月底开工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因地制宜、讲求实际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地区。指定区域内的乡、村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域内的乡、村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指导前款规定以外地区的乡、村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和能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和历史文化遗产等自然资源,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满足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的需要。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和镇规划中合理确定城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