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建制的演变。

殷是鬼国。

春秋、战国至秦汉、晋代分别为夜郎国、张思郡、夜郎县、夜郎县和兴谷县。

南北朝时期是东关、乌蛮。

唐宋元为西平、盘州、俞崖部、罗店、司城、普安路、普安部、安龙。

明代为普安微、普安府、司城府、普安堂、普安司、普安府、安南所、安龙所。

明朝末年,南明李咏朝廷播迁安隆,改安隆府,属滇。

清代先后为普安卫、普安府、普安县、安南卫、安南站、安龙站、安龙府、南龙厅、南龙府、安南县、永丰府。清嘉庆二年(1797),南龙府改为兴义府,治所今安龙县。改永丰府为贞丰府,次年设兴义县。兴义府辖贞丰府(今贞丰县及部分望谟)、册亨府(今册亨县)、普安县(今普安县)、忻城县(今兴仁县)、安南县(今青龙县)、兴义县(今兴义市)、付鹏镇(今兴义付鹏镇)。

民国三年(1914),兴义府撤销,疆域划归桂西路。

民国九年(1920),撤销桂溪路,各县直属贵州省。

民国二十四年(1935),贵州共设11行政督察区,黔西南州为第三行政督察区,设在兴仁县,辖兴仁、兴义、盘县、安龙、贞丰、安南(今青龙)、关岭、普安、册亨八县。

1950年初,贵州省兴仁署成立,辖兴仁、兴义、普安、青龙、关岭、盘县、安龙、贞丰、册亨、望谟等10县,驻兴仁县。

1952 65438+2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兴仁社改为兴义社,并迁至兴义县。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成立于1956年4月3日,安龙、册亨、望谟、贞丰等4个县划归黔南州。18年7月,兴义代办所撤销,所辖兴义、兴仁、盘县、普安、关岭、青龙六县划归安顺代办所。

1965 65438+10月13、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贞丰、望谟、安龙、册亨县,分别设立贞丰、望谟、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册亨布依族自治县。17年8月恢复兴义机构,覆盖兴义、兴仁、盘县、普安、青龙、安龙、贞丰、册亨、望谟9县,驻兴义县。

1971年1月1日,盘县改为特区,划归六盘水市。

1981 9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兴义地区,成立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原行政区划不变;同时撤销贞丰、望谟、安龙、册亨四个自治县,设立贞丰、望谟、安龙、册亨四个县。

1982 5月1日,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州府在兴义县。

1987 165438+10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兴义县,设立兴义市,州府在兴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