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家列举一下汉代历史上和汉代以前有记载的食人记录。谢谢你

历史上很多勇猛的将军都是以人肉为口粮,所到之处都是掠夺百姓粮食。十六国时期,前秦把杀死的敌兵称为“熟食”。他对士卒们说:“早上打仗,晚上可以吃肥肉,不用担心饿死。”所以,男人愿意干活,战后吃人肉,吃完再打仗,因为那是变态。唐朝末年,秦宗权经常派兵到处屠杀百姓。他的军队不带米和面粉,就把打死的人用盐腌起来,作为口粮随军队携带。唐朝末年,杨行密围攻广陵,城内粮草告罄,守城军士逮捕百姓,在市场上贩卖。他专门派人去杀,像杀猪宰羊一样。这些人被杀的时候,连喊都没喊。隋末的朱残是一个著名的食人者。当时襄阳、邓州发生大饥荒,大米一千块钱都买不到,百姓就互相吃。朱灿趁乱,常抓民间子弟蒸肉吃。他对中士说:“世界上最美的食物可以超过人肉。只要国家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口粮。”于是下令,让男人们分开俘虏女人和孩子,蒸熟后分发给士兵们当饭吃。每攻下一个城镇,朱灿就下令把虚弱的男女分配到各部,必要时就杀掉。后来,当朱灿向唐朝投降时,高祖李渊派兵接受了段缺的投降。席间,段缺跟朱灿开玩笑:听说你爱吃人肉。是什么样的?"朱可以反驳说:"如果一个人刚刚喝了酒,他的肉就像隐藏的猪肉。段真的怒不可遏,骂道:“你这个疯贼,既然进了我大唐,你不过是个奴才。你敢吃人吗?”朱听了也大怒,就下令把段杀了,煮了它的肉。清代楚人胜隋唐演义,有一回叫《人肉朱残兽心》,描写了朱残的暴行。唐朝末年,黄巢起事,率军围攻周琛,掳掠百姓作军粮,把百姓放在一个大石堆里打碎骨头煮了吃。

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灿是一丘之貉。他在领兵占领长安的时候,城内没有粮食的时候,就把妇孺杀了当口粮,按照一定的数量分给各部。每当他杀了军队,就杀了几百人。赵思绾喜欢吃人的肝脏。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切下肝脏,油炸后吃掉。那个肝脏被切掉的人还在尖叫。从起义到垮台,赵思绾吃了66对肝脏。

这种以人肉代替口粮的行为,在一些正义之师中是无法避免的。比如安史之乱,张勋守绥阳,将士共食三万人。当时人们相信这是事实,非常惊讶。但韩愈持不同意见,认为不可能,并撰文考证。后人也把这件事说了一遍,说张勋的军队三万吃的不是百姓,是阵亡将士的尸体;还有说张勋杀爱妾,徐苑煮读书极多的孩子,也与事实不符。事实上,张勋的妃子在看到危急情况时自杀了,徐苑的那些极其博学的孩子在恐惧中暴毙了。张旭的第二个丈夫趁机用肉奖励士兵,作为加强军队士气的手段。虽然史书记载有些夸张,但是不管是黄巢还是张勋,军队缺粮总是有人吃人肉的。古代的战争是残酷的。在生死存亡的特殊时刻,环境迫使人性异化,回到了动物界吃人的状态。这种情况不只是在唐朝才有。北宋靖康元年(1126),游牧民族入侵南方,各地战乱不断。官兵和百姓没饭吃,都把死人腌起来,晒干做成肉干食用。邓州人范文组织起义军抗金。战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入城后仍吃干人肉。他们把这种男人的肉干叫做“两条腿的羊”,其中又老又瘦的男人叫“闲火”(意思是这种人肉老了,需要更多的火),年轻的女人叫“我不羡慕羊”(意思是这种人比羊肉好吃),孩子叫“烂骨”(意思是孩子的肉嫩,用骨头煮)。你可以想象人们离开时的痛苦。

元末天下大乱,兵荒马乱。驻扎在淮右的官军缺粮,还抓人要粮。他们认为孩子的肉是上等的,其次是女人的肉,然后是男人。吃人的方法有很多种。有的把人放在一个大缸里,在外面用火烤到熟;有的人把人放在铁架子上,用火烤,像烤肉串一样;有的把人的手脚绑起来,往上面倒开水,然后用竹笤帚把人身体外层的苦皮刷掉,再割下肌肉剥皮煮着吃;有的把活人装在大布袋里,放在大锅里煮;有的把人切成块,用盐腌制,随吃随取;有的只切掉男人的腿,或者只切掉女人的胸,其余的都扔掉。各种又酷又毒的做法很难细说。他们把这种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好吃到让人怀念。元朝的暴政只能看。

明清时期,官兵吃人的现象屡有记载。明朝成化年间,湖广指挥彭伦跟随赵福平决定大藤峡百姓造反,把俘虏绑在高竿上,让士兵用箭射死,然后劈开四肢,让士兵做饭吃。清顺治九年(1652),南明将军李定国领兵攻打新会,城内粮食耗尽。驻军指挥官为了食物杀死了居民。有个媳妇叫莫,跟婆婆住在一起。这个守将想杀了她的婆婆。莫磕头求死婆婆。守将说:“真是个孝顺的媳妇!”我答应了她的要求,放弃了婆婆,煮了莫氏吃了。另一名李姓女子,她的丈夫被驻军司令逮捕,将被杀害。李哭着说:“丈夫还没有儿子。如果我杀了他,他的后代就会灭绝。我就算活着又有什么用?”请吃了我吧!守将也同意了,于是把李煮了,把她的尸骨交给丈夫带回家安葬。又有一个穷书生叫梁,被守将捉住,要煮了吃。他十岁的女儿要求换人,守将被感动,一起放了他们父女。有一次,城门快要关上的时候,几百个农村人冲到城门外,要求进城避难。新会县令不肯收留他们,清军司令说:“放他们进来!在紧急情况下,这些人可以作为我们十天的口粮。”于是他打开大门,让人们进来。新会县被围八个月,守军吃了近万人。几户人家被吃掉后,只有一户在兵变中幸存。有一天,幸存者在路上遇到清军的守备司令,跪下来向他跪拜。守备司令大吃一惊,问道:“你为什么拜我?男人说:“我父母和妻子都埋在你肚子里,他们没有坟墓。现在寒食节快到了,不跪拜你的肚子我能去哪里?”守将满面羞愧,匆匆离去。清军的吃人守备司令对十岁的小女孩还有一点怜悯,对受害者还有一点耻辱,说明他的人性还没有完全灭绝。

在古代,有很多人因为天性凶猛或者古怪的爱好,吃人肉,喝人血来满足自己残忍的欲望。这样的例子很多,说起来触目惊心。

公元前661年,翟人攻打越国,杀了,吃了他的肉,却弃了他的肝。有一个大臣名叫鸿雁,他正在执行一项海外使命。当他听说这个国家发生了变化,他赶紧回来了。当他看到龚毅的肝脏在哭泣时,他决定自杀,用自己的身体做棺材。自杀后,他的内脏被挖出,龚毅的肝脏被放入他的腹腔埋葬。卫懿公是历史上唯一被人吃掉的君主。十六国时,史基龙的太子石残忍至极,抓了一个漂亮的尼姑,强奸了她,杀了她,用牛羊肉煮了她的肉,让身边的人尝尝人肉的滋味。东晋孙思作乱时,抓住县令,把他剁成肉酱,杀了老婆孩子吃肉。谁不会吃这个人肉把他处死,哪怕是吃他的肉?

隋末,诸葛昂和高赞是一对骄奢淫逸、欺人太甚的人。他们互相攀比赌财富,都想占上风,都办酒席互相邀约,都为了超越对方而极力夸耀奢华。有一天,高赞设宴款待诸葛昂,煮了一对十几岁的双胞胎,把他们的头、手、脚放在盘子里,端上酒席。满屋子的客人一看是人肉,都捂住了嘴,想吐。不久,诸葛昂邀请敖柘向他最喜欢的一位妃子敬酒。妃子无缘无故地笑了笑,诸葛昂骂了她一顿,命令她下台。很快,整个妃子被放在大蒸笼里蒸熟,摆出盘腿打坐的姿势,放在特大号的银盘上,脸上重涂脂粉,身上披着锦缎。这道“菜”端上来后,诸葛昂亲自把她大腿上的肉撕下来给高赞吃,桌上的客人都捂着脸不敢看。诸葛刚神态自若,撕扯着我胸脯上的肥肉,大嚼大吃。后来发生兵变,诸葛昂和高赞一起被贼抓。盗贼向他们要金银财宝,却拿不出来。小偷们把他们绑在一根木桩上,一片一片地割下他们的肉,作为一种小吃来吃。这两只吃人的野兽最终成为了别人的食物。

唐朝以后,这种吃人的情况就多了起来。武则天时期,杭州临安县的魏薛镇以人肉为美味。一个找他要债的人来到临安,住了一个宾馆。薛镇用酒灌醉了他们的主人和仆人,然后把尸体放在一口大锅里,用水和水银煮沸,把骨头和肉变成肉酱。薛镇想再次烹煮他的妻子,她的妻子震惊地逃跑了。她向县令报告,县令派人逮捕了薛镇,查明真相后用棍子打死了他。与此同时,薛镇在岭南的陈元光很暴力。有一次他设宴招待客人,一个男仆出来敬酒。陈元光勃然大怒,命令卫兵立即把他拉出来杀掉,然后把他的肉煮熟,端给客人们提前品尝。客人不知道是人肉,边吃边说很好吃。后来他们举起手来才知道是在吃人肉,都觉得恶心,把刚吃的肉全吐出来了。当时的石州刺史独孤庄喜欢吃人肉。当他生病时,他不想吃东西。他只回忆说平时吃过的人肉很好吃。这时,他手下有人死了,叫人把她肋骨下的肉割下来煮给他吃。元和年间,我们的节度使张茅曾经吃过人肉,后来来到朝鲜工作。当被问及节日吃人肉是真是假时,他毫不掩饰地回答道:“人肉有腥味,不能吃?在宗皇帝在位期间,严阵也有同样的爱好。李括当颍州太守时,抓了七个贼,前后杀了许多人,吃了他们的肉。李括问他们为什么要吃人。以李括为首的窃贼承认,他们是被一个偷枪贼教会的。吃了人肉后,晚上溜进别人家,家里人会睡着,偷东西的时候不会被发现。五代时,金昌出生在一个简朴的屠夫家庭。他是一名军官,在萨金戈担任将军。他在合阳、钟吾、武宁镇担任我们的大使,特别爱吃人肉。所到之处,都派亲信捉民间子弟,蒸之。后汉的蔡王刘欣是一个极其残忍的家伙。他在掌管皇军的时候,如果身边有人犯罪,他就把老婆孩子抓起来,当着他的面用刀砍,让罪犯吃亲人的肉。被零砍的人被砍头,手脚分离,血流得到处都是。刘鑫举起酒杯喝了,让乐队奏乐,没有一丝怜悯的表情。刘鑫自己虽然不吃人肉,但是和那些吃人的相比,暴虐程度难分伯仲。

在宋代,食人族并不少见。北宋初年,有一个叫王继勋的人,他是我们当时在张德的特使王饶的儿子,也是孝明皇后同父异母的弟弟。因为是亲戚,所以被朝廷封了一个要职。后来因为无法无天横行被判有罪降职,郁郁寡欢,心理变态。他以切割侍女为乐。开宝三年(970年)复职为官,一分为二,性情越来越残忍。他经常强行买下民间的男孩女孩做奴隶,杀了煮了吃。宋太宗的赵桓继承王位后,他的罪行被揭露,他于977年被罢官。他承认杀害了100多名女佣。他在洛阳被斩首,因为罪行确凿。仁宗年间,广元府农的母亲阿虎爱吃人肉,每餐都要杀一个孩子给她吃。

各种例子不过是用烤、蒸、煮的方法杀人、煮人肉。如果用火的话,这些还是有点人性的。更何况在古代,很多人吃的是人的肉或者血,人的大脑,人的内脏,这和动物没什么区别,更何况是人的本性。

早在战国时期,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齐国有两个勇士,一个住在东方,一个住在西方,互不相让。有一天,他们在匆忙中突然相遇,看谁是真正的勇士。他们一起去酒店喝酒,有一个人说:“你不能喝没有零食我们应该有的。于是他拔出刀,从自己身上割下一块肉给对方吃。另一个也毫不示弱,拔出刀来割自己的肉给对方吃。就这样,你切一块,我切一块,绕着切,不一会儿两个人都死了。

这两位勇士是典型的既勇敢又无情的人物。他们只是伤害了自己,这很酷也很毒,但和我们要描述的残忍是不一样的。历史上确实有一些人像狼一样冷酷无情,把别人活活吃掉。三国时,吴国的将军高丽喜欢喝酒,杀人喝人血。每天晚上,他在住所附近抢劫路人,杀死他们,喝他们的血吃他们的肉。初唐关震年间,代州太守刘岚谋反,被斩首。一个叫邱兴公的将军用手挖出了刘岚的心脏,生吃了。他想表达对汉奸的仇恨,赢得皇帝的宠爱,但唐太宗李世民讨厌他的野蛮行为,并责备他说:“对汉奸应该给予什么样的惩罚?法律有明确规定。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生吃贼心是忠孝的表现,那么刘岚的心应该给群臣,那么该轮到你哪一个了?”邱见讨了个没趣,羞得连连后退。相传古代契丹的东单国王李赞化喜欢喝人血。他经常在女仆的身上刺一个洞,用嘴在伤口处吸血,就像一个孩子在吸奶一样。北宋大将王领兵出征。获胜后,他下令设宴,把俘虏的敌兵绑在身边。他用手强行扯下犯人的耳朵,放进嘴里,慢慢地举起酒杯喝了起来。囚犯的脸上滴着血,他痛苦地尖叫着。王完全不理会,和客人有说有笑。就这样,他吃掉了数百名囚犯的耳朵。

明朝初年,常州人韩雍是率军平息广西壮、瑶族叛乱的将军。有一次,他和部将在辕门商议军务时,把几个俘虏拉过来砍头,然后把死人的心挖出来,砸开脑袋,取出脑浆,趁热吃了。部里会被韩勇的淡定态度吓到,认真对待。朱由喜,周之子朱□,朱元璋第五子,第五祖,有生吃人的嗜好,爱生吃人的肝、胆、脑汁。每天天黑后,他看到有人经过他住的宫殿,就命令手下把他们引诱到屋里,杀了给他吃。后来人们都不敢经过他的豪宅。像朱由喜这样的贵族如此暴戾,手下凶悍的官员和专家吃人,不足为奇。

明末的刘泽清也是一个活生生吃人的典型。他是弘光时镇守庐州(今合淝)的一名连长,平时读书写诗。表面上,他看起来很优雅,但实际上,他的气质极其残忍。他家有两只大黑猩猩,被训练的很简单。有一天,刘泽清设宴招待客人,一只猩猩拿着盛有三升酒的金瓯跪下来向客人敬酒。大猩猩看起来很凶猛,客人都吓得不敢接酒。刘泽清笑着说:“你怕这只野兽吗?”他还叫来了一个死囚犯,在宴会厅里当场打死,把他的大脑和心脏取出来放在另一个金瓯里,让另一只猩猩抱着。刘泽清吃了血淋淋的脑浆,喝了亮晶晶的人的脑浆,客人们都吓坏了。后来刘泽清向清朝投降,清朝担心他反复无常,找了个借口杀了他。这个吃人的野兽最后都没有好下场。

先说那些相信左翼巫术靠吃人肉治病的案例。如果说我们为了满足暴虐的欲望,主要表现的是人性遗留下来的兽性的残忍,那么吃人肉治病的企图,除了残忍之外,表现的就是动物般的无知。从现代科学的角度来看,人肉或人类的某些器官与其他动物没有根本区别。人体含有大约100种有机物质,这些物质也可以在其他动物身上找到。而且有些动物,如鹿、虎、水獭、麝、甲鱼和一些昆虫,体内含有微生物、微量元素或可入药的有机物质,优于人体。所以,即使人体有一定的营养和医疗价值,也完全可以用其他动物的身体来代替。古代的方士、巫师、左派主张吃人治病,目的是展示其法术的神秘性,制造惊心动魄的恐怖气氛,使人敬畏而顺从。其实他们的做法本质上是迷信的,和祈福驱鬼一样害人。他们利用了当时人们的无知,用欺骗的手段来达到获取金钱的目的。历代真正有科学意识的名人或名医,从来不相信吃人能治病,而相信左翼巫术的,多是贪婪、愚蠢、技艺高超的将军或土豪、打手。他们有足够的钱满足炼金术士的私欲,有足够的权力抢劫被吃掉的人,否则,炼金术士不会给他们提供这个吃人治病的邪恶计划。

这类人的杰出代表是隋代的马树谋。杨迪开通了汴渠,马树谋被任命为汴渠的监工。到达宁陵后,他病倒了,卧床不起,四处求医。医生说肥嫩的羊肉一定要蒸,然后加药一起吃。马树谋有一些小羊是用杏酪和五味子蒸的,它们被命名为“酥脆”。农村来了几千人献羊羔,马树谋收了,给了优厚的报酬。在宁陵县的马霞村,有一个叫陶郎儿的人,他很富有,但是很暴力。他家祖坟离河很近,挖河的时候怕被挖,就从别人家偷了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杀了,砍了头和脚,蒸熟了装进箱子里给马书谋。马叔某吃的就是这种肉,很好吃,和羊肉不一样。他非常满意,命令河流在经过陶佳墓地时绕道而行。陶郎儿兄弟感谢马书谋的好意,继续偷蒸孩子送给马书谋做酬劳。其他人了解到,陶氏兄弟效仿他们,偷走农村儿童以换取奖励。当时,附近村庄有数百名儿童走失,到处都可以听到失去孩子的母亲的哭喊声。于是,当地所有有孩子的家庭都专门做了一个大木柜,用铁皮缝起来。晚上孩子们藏在柜子里用大锁锁着,全家人点着蜡烛值班。天亮打开柜子,如果孩子还在,全家人一起庆祝。即便如此,失去孩子的情况仍在继续发生。后来,马树谋作恶多端,杨迪以“吃人、收受他人钱财、遣贼盗宝、擅改河道”等罪名对他进行惩罚,并派将领保护他的儿子,将他逮捕处死。与此同时,陶朗兄弟也处决了他。马树谋吃人的事在很多书中都有记载,明末阮大铖的传奇《牟尼河》中也有这样的情节。

其实医生给马大爷开的药方不是人肉。马大爷因为小家子气的奉承欺骗而改吃人肉,一吃就接受不了,以吃人之名载入史册。古代有很多人直接用方士的药方,通过吃人肉来治病,其行为比马书谋还要恶劣。

南宋嘉定宁宗年间,林被任命为西州知府,得了一场病(绝症)。一位医生告诉他,吃处女的肉可以强健肌肉和骨骼。于是,林派人把本州的青年男女抓来,做成肉干,称为“地鸡”、“地鸭”。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当地土司检举,林被朝廷罢官,但未判死刑,只流放海南。由于南宋政治腐败,这样的吃人官没有受到惩罚。

有人认为吃人脑髓可以治病。明朝万历年间,朝廷派往福建的税务太监高被阉割。有人告诉他,把男孩和女孩的大脑和药物一起服用,可以让X长回来,恢复性功能。于是,高抓民间子弟,吸脑浆,结果在税监所的池子里尸骨无存。(见《宫刑》)清初顺治年间,安义县鹿得了瘫痪(半身不遂)之病。一个方士自称是刘海禅的转世,告诉他吃小孩的脑子可以治病。鹿全心全意相信他的话,高价买下孩子,一拳打死他们的头,取出他们的大脑,炖了他们。就这样,他吃了很多孩子,病情却没有好转。他还请炼丹师帮助他求长生,炼丹师教他生吃脑浆。于是小鹿敲碎了被抓孩子的头骨,吸了脑汁。然而,鹿终究没有好起来,不久他就死了。这个例子说明吸人脑髓并不能对治疗疾病产生有益的作用。

还有人认为人类的胎儿有滋补作用,所以为了强身健体,把胎儿煮了吃。明朝有一个人叫王官,热衷于性。他有十多个宫女和嫔妃,她们放纵自己。当宫女和嫔妃怀孕即将临盆时,皇冠让她吃药堕胎。胎儿出生时,王冠将胎儿放入石臼中捣成糊状,制成药丸。他还买别人家的孩子做熟肉。后来事情败露,皇冠被判有罪,year被执行死刑。清朝末年,有人练金刚禅,吃人胎。据说当时扬州东乡十里外都是水田。一天晚上,在田里草棚里护绿的农民,看见远处河边的土地庙前有一团火,或大或小,忽明忽暗。他们觉得可疑,就纠集了几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拿着棍子去见他们。我走到他面前,看到一个和尚坐在地上,身旁拿着一个放着石头的铁锅,用柴火做饭。当农夫问他在做什么时,和尚说:“我从南海拜佛回来,路过这里。我饿了,做了一些食物。农夫正要离开,其中一人笑着说:“和尚不是在斋戒吗?为什么我在这个锅里闲着?"?他一边说着,一边开玩笑地打开盖子,看到里面煮着两个胎儿。所有的x都惊呆了,拿棍子打和尚。而他受伤倒地,几次说:“我是金刚禅的修行者。我要吃三十六个男胎才能成道。我刚吃了七个,就遇到你了。都是我的错。这是我的命运。你快杀了我吧,不要再说什么了。农民们非常生气,太多的厨师开枪打死了和尚,并把他的尸体扔进了河里。这个和尚所练的所谓金刚禅,肯定是属于左翼巫术的范畴,是可以背着人偷偷摸摸进行的。他的悲惨结局说明了一个事实,食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不能被普通大众所理解,人们随时都会对这种残忍的做法表现出强烈的反对。

最后,需要说的是通过吃对方的肉来发泄仇恨的现象。这种吃人或者咬人是一种表达感情的手段,不同于上面所描述的各种以吃人为乐的残忍行为。据史书记载,南梁时,侯景作乱。战败后,被杨坤杀死,尸体被送到建康(今南靖)。人们一个接一个地切食物,然后把他的骨头烧成灰烬。那些遭受等待天气灾难的人把他的骨灰放在酒里喝了。隋朝,杨玄感造反,炀帝夺法,犯九族之罪,命朝廷以下官员或官吏割其肉吃。唐朝武则天死后,她的宠臣张易之和张昌宗被杀,人们争相割肉油炸。这块肉又肥又白,就像猪脂肪一样。五代晋朝后,张彦泽被俘,被叶鲁德光所杀。市民们砸碎他的头,挖出他的大脑,割下他的肉,一起煮。明朝郑德年间,宦官刘瑾倒台后被凌迟处死。敌人付钱给刽子手,要他把每一块肉都买下来生吃,以此来解除胸中的仇恨。嘉靖年间,王被严嵩所杀。后来,严嵩的儿子严世蕃被判有罪并被斩首。王的儿子王世贞和王世茂收买了刽子手,砍断了的腿,带回了家。之后,王氏兄弟相对而坐,把那人腿上的肉全吃了。明朝末年,李自成攻打洛阳,杀了朱,用鹿肉煮他的血,让部下品尝,取名“福禄酒”。这些做法,虽然只是为了发泄感情,但不能不说是一种原始野蛮的报复方式,在今天是不值得采取的。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这种现象会逐渐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