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卑微的仆人”到“品尝者”:为什么清代“工匠”的地位发生了显著变化?

在中国古代,人们根据从事的工作类型大致分为四类,即“士”、“农”、“工”、“商”。这既是社会行业的划分,也是对不同群体社会价值的评价。历代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士”的至高无上,不遗余力地维护四大阶级的秩序,明代严格的户籍制度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一、明代工匠地位低下明朝将普通家庭分为“闵月、岳浚、岳工匠”三个阶层,工匠处于社会最底层,因此最为卑微。洪武二年(1329),明政府规定:“凡军、民、医、匠、阴阳户,令其原报抄其书,不得有误,违者罪仍从其原处”,确立了工匠世代不得跳槽的制度,也断绝了工匠通过科举摆脱书籍的一切途径。

政治身份的界定影响着手工业者的经济生活。明代工匠分为活坐工匠和轮班工匠两种。活的和坐的工匠都驻扎在首都,一个月工作十天;轮班工匠根据与首都的距离轮班,每三年一次。“再去北京,三月就输了。”。工匠们自愿劳动,没有任何报酬,工作期间只领取一定的月薪和直米。倒班工人虽然每班只服务三个月,但路途遥远的人,来回路上要花三四个月,费用要自己承担,不仅花了家里的钱,还耽误了家里的正常生计。所以工匠们疲惫不堪,苦不堪言。到了明朝中期,他们经常逃课逃亡。工匠的世袭替代没有考虑工匠的实际做法。

工匠登记制度的实施存在诸多问题,给工匠和明政府造成了巨大的负担。于是,明朝统治者调整了轮班工匠制度。“那些愿意为轮班工匠支付银价的人,每月将从南方工匠那里获得九块银元,他们将立即被释放到部里。那些不愿意的人,仍然坐在“班”里,开始用银子代替服务。嘉靖年间,以银代役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所有轮班工匠都必须支付服务费用,但活着和坐着的工匠仍照常值班。

纵观明代,工匠的社会地位低下,生活艰苦,与明代实行的工匠登记制度密切相关。

第二,清代工匠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清军入关后,打破了明朝很多政治制度。顺治二年(1645),工匠地位提高。与此同时,清代官办的手工业机构及其经营的手工业作坊,由政府统一招收和雇用工匠,《清代文献通考》记载:

“顺治二年,为了修建太和殿,需要工匠,下令各郡各县派人解决,按工计酬。到了第十二年,工部缺工匠服务,工程延期。复辟后,派遣顺天等八府,请山东、山西两省,查明工匠愿意为谁服务,本部可供使用。”

工匠被招募自愿服役,政府“按劳取酬”,显然比明代户籍制度下的工匠更加自由独立。由于工匠的记载被废除,工匠级白银的收藏自然有些不规范。康熙三年(1664),约定“各部庙堂钱粮一律归部,工匠价改为文中收藏”。

但工匠被编为市民,要像平民户一样缴纳丁银,也有工匠班银的负担。事实上,清朝将工匠班银编为鞭后,工匠们的生活压力并没有减轻,正如当时人们所说,“而工匠也是民征,其丁和工匠价均被征收,是强迫劳动的表现。人提供一个,工匠提供另一个。”于是,到了康熙中后期,江西、浙江开始传匠银入亩。雍正、乾隆年间,全国推行地丁改革后,工匠班银逐渐传入地丁征收,但税役书仍有其用?。

从工匠与国家的关系来看,工匠最终摆脱了工匠登记制度的束缚,彻底结束了无偿奴役的时代。此后,在清朝,官方手工业号召工匠劳动,而不是要求他们无偿劳动,而是采取了更为人性化的“按工直(值)”的用人方式。工匠在政治上获得一定程度的自由,提高了他们的地位。

这是清代工匠身份新变化的表现,也促进了清代手工业的繁荣。正是在这样宽松的政治环境下,工匠们才得以潜心于手工业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让他们有了更多的资源进行技术改进和创新,所以清朝的地方官员才得以源源不断地选拔能工巧匠,派往北京。正是因为汇集了各种手工艺的精英,设立处才能造就清代宫廷手工艺的宏伟局面。

第三,清朝统治者对制造所工匠的新态度。明朝的工匠登记制度表明,明朝的统治阶级把工匠当作可以随便奴役的对象,自然对他们苛刻。到了清代,虽然废除了工匠登记制度,但传统的社会价值观中仍然存在着“土生土长”、“卑躬屈膝”的偏见。然而,似乎清朝的皇帝们并没有完全遵从世俗。从他们与制造室工匠的互动中,我们可以看到清朝皇帝对工匠们表现出的友好态度。

清朝统治者对工匠的友好态度表现在“允许工匠留名”的行为上。

在故宫制作的手工艺品上刻钱,是对手工艺品的认可和褒奖。雍正时期,下了一道圣旨;“无论做什么,好的刻字,坏的刻字都没必要。”说明制造所生产的手工艺品只有少部分可以作为刻宝对待。作为一项规则,皇帝必须允许题写人名。如乾隆九年(1744)四月初三,制造所将玉雕《九福经》呈送朝廷,清帝高宗特诏“刻朱才,小官尊本”。著名雕塑家朱才不仅在作品上留下了著名的签名,还有牙医冯、陈祖章、、小、黄振孝等。如意阁的画师和一些擅长绘画的珐琅画师也被指示在画上留下自己的名字。

乾隆皇帝在《玉杯》中表达了对工匠的理解和关心:“河马小厨师人夫妻虽是卑微的奴仆,但其事迹人尽皆知,其言有据,不妨将其立为传记。而谏之者,非经所废,故医收录其言,录之。”对于自古以来经常被忽视的工匠来说,工匠能够为自己的作品付出代价,也就是从幕后走进大众的视线,不仅为世人所知,而且随着手工艺的传播而名扬后世,是一种难得的荣誉。

正因为清朝统治者体谅工匠的用心,制造所的工匠只要提高技艺,达到一定水平,就能获得统治者的信任。如乾隆九年(1755)七月,高宗皇帝命内务府按《兰盆颂》制作兰盆,内务府下令“盆上之物,由茶楼照样(画)制作。茶馆做不了,就让制造所的工匠来做。”这说明乾隆皇帝对制造所的手艺是认可和信任的,所以把在别处无法完成的制造任务交给了制造所。

在清朝,统治者经常任命制造办公室的工匠检查收藏品和贡品。如乾隆十年(1745),宫中新收购各类瓦9件,交制造所品评。据砚匠顾品评,每块瓦的品级为“一等真瓦砚三、普通瓦砚二、南石仿普通瓦砚三、模石仿瓦砚一”。

因为制造所的工匠经常被叫去担任宫廷的“品酒师”,所以制造所里有一个专门的“古董鉴定师”,档案里也有记载,他是因为鉴定古董有功而被嘉奖的:

“(乾隆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为司库白,太监胡世杰赐蓝锻一枚,目的是赏古董和赏此。”

此外,一些优秀的工匠往往是皇帝专门指派来创作的,如牙医叶,他是在乾隆三年(1738)二月奉命在一个象牙背上刻钱的;乾隆九年(1744),画家唐岱奉命临摹明代著名画家王的山水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