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是清朝的吗?

香港最初是岛上一个村庄的名字。清嘉庆二十四年王崇禧撰写的《新安县志》中,有博府村、港村、黄泥涌等地名。村里有一股注入巨大遗憾的泉水,形成了一个天然的港湾。海上的路人都觉得这里的泉水香甜可口,经常从岸边打水当饮料。久而久之,这条小溪有了一个美丽的名字——湘江,它的港口被昵称为“香港”。

1840第一次鸦片战争后,1842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南京条约》(原名《江宁条约》),只割让香港岛。

1843(清道光二十三年)6月25日,清政府代表英杰与英国全权代表蒲丁茶在港举行《南京条约》交换仪式。同日,蒲丁茶宣誓就任香港首任总督,正式宣布香港为英国殖民地。

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在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即今天的界街以南地区。甲午战争后,1894年,英国强迫清政府在1898年签订《扩大香港边界特别条款》,强行租借新界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新界的租借使香港的面积增加了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