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的历史沿革

始皇二十七年(前220年),鹌鹑郡位于浅水台地,属北地郡管辖。《周图》载:太子伏肃、大将军蒙恬,领兵北移边境,治赤道,接四境。看到高原高而浅,我想建一座城。于是在坛上设饮,坛上飞起一只鹌鹑鸟,视为神异,故以此为县名。

鹌鹑郡属北地郡,朔方刺史部。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在鹌鹑高原以西设银云郡,亦属北帝郡。丁原三年(前114),扩宽疆域,确定区域建制。还在鹌鹑高原北部设立了浅水郡,隶属并州刺史部尚军郡。安定郡分为北地郡,属凉州刺史部,宜澳郡属安定郡。元年(9年),王莽新朝改浅水县为史静(称广信)。帝皇四年(24年)并立鹌鹑、多云、浅水三郡。

鹑尾雉、阴尾雉隶属凉州刺史安定县。光武帝初年弃浅水郡。灵帝钟平五年(188),为躲避匈奴的入侵,仪陇县华侨迁至李新丰,李新丰被弃。兴平元年(194),设立新平郡,隶属凉州刺史。次年,鹌鹑县改新平县。东汉末年改州县郡制,鹌鹑隶属安定郡。

建安十八年(213),鹌鹑县并入魏版图,属永州新平县。黄初七年(226),鹌鹑县改为扶风县。

鹌鹑县隶属永州安定县。永嘉之乱(311年),鹌鹑县被羌人占领,多民族杂居。局势动荡,郡县名存实亡。

鹌鹑县,原属赵,属永州安定县。赵后,安定县改为昭平县,仍辖鹌鹑县。据舒威说,在鹌鹑县有一个鹌鹑高原,一个浅水高原。泰山有一站。建武十年(344年),弃鹌鹑西安。十六国换了一个又一个,郡却没有立起来。反复变来变去,变来无常。在姚苌之乱(385)中,人民被消灭。“郡县都废了,不合理。”

长期战乱,鹌鹑地区属于秦末和夏。到北魏,也是州、郡、县。神四年(431),鹌鹑地区属北魏。西平二年(517),东宜淖郡(又称东淖郡)位于原鹌鹑郡之西,属荆州昭平郡。经拆分改制,西魏元年(535年)复置县,行署设在支屯高原邵寨镇,属荆州昭平县管辖。秦原元年(552),东依敖县与南依陆川相邻,故改称定州陆毅县,仍属靖州昭平县。赵平君在北周初被废。宝定三年(563),陆毅郡被废弃。东北属白土县、新平县,南属鹌鹑县、安定县,西属安定县。

第一个废弃的县被设置为州县。开帝三年(583),新平郡废。次年,翟周置新平郡。大业三年(607),改州为新平县。伊宁二年(618),原陆毅县仍属安定县张继县、新平县新平县。

武德元年(618),设立州县两级,恢复州。贞观元年(627),国家由道教统治。贞观二年(628),对新平、保定、灵台三县进行分析,重新划分陆毅县,隶属关内道真州。据《唐书》记载,陆毅县地势较浅,有一座长长的军事城。第二年(686年),陆毅郡由浅水台地迁至现在的城址,其官署设在昭若寺东。管辖范围包括非云镇和昌武城。开元十三年(725),改州为翟,仍属关内道,辖县。天宝元年(742),废除泰州,重建新平县,仍辖陆毅县。至德元年(756),陆毅县改为保定县。甘源元年(758),陆毅县属复益州。

梁、唐、晋、汉、周、等县均属邳州。在十国时期,侯亮和后唐,陆毅县保持不变,属于益州。

淳化五年(994)改道道,郡县称之。陆毅县下辖永兴军路和益州新平县,属靖南军管辖。太平兴国后,陆毅县迁至冉店镇。咸平四年(1001),靖平武城(今景明乡长武村)总督,升任长武县。咸平五年(1002),废为一村,属保定郡。大关二年(1108),长武郡设在翟寨,属荆州保定郡,隶属昌化军。

天惠九年(1131),泰州被蒙古兵占领。元光元年(1222),蒙古兵又攻陷益州,陆毅郡属金陵。陆毅与长武并存于王献县,分属清源路、春州、靖州。

宪宗三年(1253),忽必烈领兵屯寨,陆毅县归元管辖。统一中国第三年(1262),设陕西省为中书省,辖泰州。还设置元帅府,统辖邰国和荆国。至元七年(1270),陆毅县废弃,辖区并入清源路新平县。至元十一年(1274),长武县废弃,辖区并入靖远路泾川县,今长武无县。

洪武二年(1369),陆毅归明朝管辖。洪武三年(1370),弃新平郡。宜州下辖的宜芝路镇,驻有巡检司。弘治十七年(1504),迁至陆毅镇玉然店,仍以此名。设岗,稽查部门也进驻冉店镇。因地处西峰与平清交汇处,四面环山,防止被盗,居民苦不堪言。嘉靖年间,土匪掠夺钱财,为镇设军宪。“隆庆五年(1571),在冉店镇设立州同知。万历九年(1581),富泰按院巡关西道,乡民士绅乞求恢复县府,于是宣府办奏朝廷。万历十一年(1583)三月,奉命奏称,“葛寨州一隅,加为长武县,故名长武城西故里。“它属于陕西省Xi地区。检查部门搬到了姚店镇。长武县建县之初,迁至陆毅镇,扩建驿堡,并建市政府办公室。此后,长武县的疆域规模趋于定型,原因也随之而来。据明史记载,长武县北有水镜,南有泔水。西边有窑店检查部。旧《长武县志》记载,明朝万历设长武县,有亭口镇、姚店镇。

清朝初期,使用明制。长武县隶属陕西省Xi地区。雍正三年(1725),泰州升为直隶州,长武县划归利州。清末长武县仍属直隶州管辖。

建立于民国时期,废除府(州)署制,设置省、县两级。民国二年(1913),长武县划归陕西省管辖。民国三年(1914)建立道学,长武县隶属关中道。民国五年(1916),长武县隶属耆那教和干镇公署。民国六年(1917),长武县直属陕西巡抚署。民国十五年(1926),改为陕西省政府。民国十六年(1927),长武被批准为二等郡。民国十七年(1928),长武县属甘区管辖。民国二十四年(1935),长武县隶属陕西省第七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在献县。民国二十九年(1940)实行新县制,长武被批准为四级县。三十六年、三十七年(1947、1984),长武县仍属第七行政区。

65438+4月21、0948年(农历三月十三日),人民解放军解放长武,成立县人民政府,隶属陕甘宁边区西府工作委员会和县分区。由于形势不利,主力撤离,县人民政府随军转移。1949年7月25日(农历六月三十),长武再次解放。人民政权建立之初,长武县隶属陕甘宁边区易县行政督察区(师)。5月5日1950师整编,长武县改为宝鸡地区。1956 65438+10月1,地区撤销,长武县直属于陕西省人民委员会管辖。1958 65438+2月8日,陕西省人委决定撤销长武县建制,长武、卓一、开县合并称为开县,仍属省直管县。1961年8月2日,国务院批准陕西省调整特殊县行政区划,恢复原合并县的县建制,重新设立咸阳地区。1年9月,宣布恢复长武县建制,隶属咸阳地区。10,咸阳地区改为行署。1969年,咸阳“革命委员会”成立。1971年,恢复咸阳地区行署,仍辖长武县。1983年9月,咸阳行政公署改为地级市,长武为咸阳市人民政府所辖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