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最先提出一国两制?

它是由邓小平首先提出的。

10月底至2月初,邓小平在访美期间强调,如何解决台湾省问题是中国的内政。如果两岸能够实现统一,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有制度。

1981年8月,邓小平在会见台湾省和香港知名人士时指出:“我们应当努力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省问题,实现祖国统一,但也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被迫使用武力。

即使武力解决台湾省问题,台湾省的现状也可以保持不变。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省和一个区,它仍然保持其原有的制度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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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同志在六月指出,我们不赞成台湾省“完全自治”的提法。“完全自治”是指“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祖国统一后,台湾省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需要去北京。

台湾省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但不能对大陆构成威胁。大陆不派人去台湾,不仅是军队,还有行政人员。台湾省的党政军系统都是台湾省自己管。中央政府也将为台湾省留出地方。7月1984指出:“我对‘一国两制’是有信心的。

这一事件将在国际上引起良好反响,为世界各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范例。我们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也考虑了用什么方法来解决国际争端。"

“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构想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又充分考虑了台湾省、香港、澳门的历史和现实,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是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基本方针。

“一国两制”的实施有利于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也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人民网-邓小平同志首先提出了这个伟大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