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是什么时候开始规范正步动作的?


1950年后,我军开始规范正步动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军开始正规化建设,并全面学习苏军。因此很多人认为我军的正步是学习自苏联的模式,但情况并非如此。当时中央军委研究认为,苏式正步不完全适合中国军人,最后决定放弃苏式正步,采用刘伯承亲手制定的步兵操典。

这套步兵操典正是以德式正步为模板,并借鉴苏军的经验,加以改动,主要是增加了手臂的摆动,将步幅调整至适合中国人的体型。

1950年,根据中央提出的军队要统一指挥、统一制度、统一编制、统一纪律的要求,时任总参军训部部长的萧克组织有关人员着手编写纪律、内务、队列三大条令。三大条令的颁发执行,为我军正规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不过,1950年建国一周年国庆阅兵时,阅兵部队的动作仍然同开国大典时一样。

正步走的要领

左脚向正前方踢出约75厘米,腿要绷直,脚尖下压,脚掌与地面平行,离地面约25厘米,适当用力使全脚掌着地,同时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法动作;上体正直,微向前倾;手指轻轻握拢,拇指伸直贴于食指第二节;

向前摆臂时,肘部弯曲,小臂略成水平,手心向内稍向下,手腕下沿摆到高于春秋常服或者冬常服最下方衣扣约15厘米处(着夏常服、水兵服时,高于内腰带扣中央约15厘米处;着作训服时,高于外腰带扣中央约10厘米处),离身体约10厘米;向后摆臂时左手心向右、右手心向左,手腕前侧距裤缝线约30厘米。行进速度每分钟110-116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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