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


据澎湃新闻与华中师范大学最新发布消息,历史学家、翻译家、清华大学教授何兆武5月28日上午在北京逝世,享年99岁

何兆武(1921.9-2021.5.28),1921年9月生于北京,1943年毕业于西南联大历史系。1986年至今任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兼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教授和德国马堡大学客座教授。长期从事历史理论、历史哲学及思想史的研究和西方经典著作的翻译工作。译作有卢梭《社会契约论》、帕斯卡尔《思想录》、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罗素《西方哲学史》等,著有《历史理性批判散论》、《历史与哲学》等。

何兆武先生的一生,影响我们的一代

就国内而言,如果说研究近代中国史,是由于近些年论著中看不到章先生,所以不知道他,还情有可原;如果说研究哲学、政法,却不知道何先生,真是还没入门,因为这些可谓必读书目都是他翻译的: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康德的《历史理性批判文集》罗素的《西方哲学史》(上卷)。把他划为史学理论实在是贬低和误解。

直到今日,国内能像他那样贯通中西方哲学、政法,并且提出自己深刻理解的人,仍然寥若晨星。

仅看他《冲击与反响》这一段足矣

在古代中国并没有原子论;中世纪以降,我们几乎找不到任何一家思想是以一种明确无误的方式根据个人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在立论的。即使为个人的权利辩护,也只能是出之以经院哲学说经的形式,即引经据典,而不是根据?自明的真理?,即自然权利。下迄十九世纪末,康有为变法,在理论上仍须乞灵于古代圣人的微言大义,而非近代个人的天赋人木又。这或许是传统中国与近代西方两种文化精神最为不同的所在。西方的权利观诉之于自然原则,中国的权利观诉之于权威原则。与此相应,两种不同的思路就分别是:集体的价值取决于它对个人所贡献的服务和个人的价值取决于他对集体所贡献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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