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尔衮简介及其一生的功与过


爱新觉罗·多尔衮(1612年—1650年),努尔哈赤第十四子,顺治帝时期摄政王、和硕睿亲王,清初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

皇太极去世后,多尔衮拥立皇太极的第九子、年仅六岁的福临即帝位。多尔衮被封为摄政王,随后晋为皇叔父摄政王,一切大礼诸如围猎、出师等时,王公贵族俱要聚集一处待候传旨,还要“列班跪送”多尔衮。

如遇元旦、庆贺礼时,文武大臣在朝贺顺治帝后,即去朝贺多尔衮。多尔衮位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顺治三年,多尔衮以为顺治皇帝信符收贮于皇宫之中,每次调兵遣将都要奏请钤印,十分不便。于是,即遣人将皇帝玺印都搬到自己的府中收藏备用。

从是年起,多尔衮所用仪仗的种类与皇帝等同,均为20种,而辅政王的仪仗则只有15种,多尔衮与皇帝的差距越来越小。

多尔衮晋升为皇父摄政王后,其“所用仪仗、音乐及卫从之人,俱僭拟至尊”,如同皇帝。凡一切政务,多尔衮不再有谦恭请示之举,未奉皇帝旨意,却一律称诏下旨,俨然如同皇帝。

顺治七年,多尔衮出猎古北口外,行猎时坠马跌伤致死。顺治帝闻之震悼,率王大臣缟服东直门外五里,迎多尔衮遗体。下诏追尊多尔衮为“懋德修道广业定功安民立政诚敬义皇帝”,庙号成宗,丧礼依帝礼。

扩展资料

轶事典故——赐死豪格

顺治元年(1644年)四月一日,在多尔衮即将出征大明前夕,豪格的一个亲信部下,出面检举豪格“悖乱”。处理的结果是,几位忠实于豪格的部下被杀死,豪格本人被废为庶人。这是一个奇怪的、完全狗屁不通的判决。

三年后,顺治三年(1646年)正月,已经牢牢掌控了大权的多尔衮再次起用豪格,命他率军前去对付张献忠。顺治五年二月初三日,豪格在把这位令四川人闻之色变的“大西皇帝”杀死后,凯旋回京。一个月以后,为他庆功的热乎劲儿还没有完全过去,豪格便又一次获罪被幽禁起来。

这一次,他的罪名真的称得上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不久,时年四十岁的豪格在幽禁中无疾而终。有人认为,他是被受过专门训练、具有高度技巧的大明锦衣卫留用人员奉命杀死的。

死后,检查不出任何致死的原因。这可能是福临小皇帝痛恨多尔衮的原因之一,多尔衮的身后亦由此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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