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的经济


2014年连平县地区生产总值106.1亿元,增长11.3%,工业增加值79.4亿元,增长16.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74.6亿元,增长17.5% 建国后连平经济的发展,从1953年土地改革结束至1988年,大体上可划分为4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1953~1957年)

这一时期是国家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连平工农业及其它行业持续、正常发展。在农村完成了土地改革,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广大农民分到了田地,翻身做主人,种田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大搞治山、治水等农田基本建设,粮食产量直线上升,农业生产得到快速发展。1957年实现了“三个百分之九十”,即百分之九十的农户人社,百分之九十的农田增产,百分之九十的农户增加收入。是年,国务院授予连平“全国农业先进县”的光荣称号。与此同时,工业也从几乎空白发展到初具规模。至1957年,已办起地方国营工厂6间。开通了连(平)新(丰)公路,连平县城汽车可直通广州,比原来绕经忠信至广州,缩短路程80公里。交通的发展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从1952年的105万元一跃为1957年的511.3万元,增长近4倍。

第二个时期(1958-1965年)

这一时期,由于“左”的路线影响,出现了“大跃进”、“公共食堂”、“反右倾”等方面的错误,经济跌入低谷。1958年下半年,贯彻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搞“大跃进”运动,全县办了5个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采用大兵团作战的方式,全民大炼钢铁,搞水利大会战。在农村,1958年冬至1959年春,大办以生产队为单位的“公共食堂”,“一日三餐干饭,吃饭不要钱”,浪费了大批粮食。同时,在水稻生产上大搞高度密植,放高产“卫星”,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的口号,严重违背了自然规律,人为地破坏了农业生产。1959年,又盲目地搞土地深翻,打乱了耕作层,造成土地肥力下降。以致1958~1960年间,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减少了1.7万多亩,粮食亩产也下降了10.5公斤,人均口粮减少,农民生活水平严重下降。工业方面,由于急于求成,盲目冒进,1958~1960年办了9间厂、1个拖拉机站。因缺乏技术,产品质量不过关,也因盲目上马,缺乏原材料,成了无米之炊。除拖拉机站得以保留下来外,其余9间厂一两年内陆续下马。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纠正“大跃进”、“人民公社”运动中的“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瞎指挥、“特殊化”等“左”的错误,退赔平调物资,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农村体制改革,对农村及整体经济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但是,农业生产仍然发展不快,1961-1965年,粮食亩产总在122—151公斤之间徘徊,农村人均收入也只有40-50元,人均口粮186公斤左右。工业也很薄弱,1962年6月连平县建制恢复后,需要迅速恢复和发展自己的工业,先后办了9间工厂。

第三个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

这个时期,农村全面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实行“以粮为纲”,推行“政治评分”,大搞“平均主义”,“割资本主义尾巴”,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打击了他们的劳动热情,压抑了生产力的发展,使农村经济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粮食亩产一直在150公斤左右徘徊,农民人均收入只有50-64元,人均口粮180.5-223公斤。“工业学大庆”,学大庆经验,促工业发展。同时,贯彻“备战、备荒”的指示,工业搞“山、散、洞”,把沿海地区的一些工厂疏散到山区。结果,连平5间疏散厂先后逃不脱停产的厄运。

第四个时期(1977-1988年)

这一时期是连平经济发展时期。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在广大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效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继1982年粮食总产超历史后,1988年粮食单产、总产又创历史最高纪录。同时,逐步建立了水果、茶叶、蚕桑、香菇、蒜头、玉米、木薯等商品生产基地,使农业生产向商品化、基地化方面发展。工业也取得较大的成绩。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掀起热潮,锌品、药品、水泥、松香生产均有较大的发展。尤其是铁矿生产,立足县内资源优势,大搞矿山建设,使泥竹塘铁矿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成为县的工业大户。全县工业总产值由1980年的2170万元(1980年不变价,下同)上升到1988年的9795万元。基本建设、交通、邮电、商业、外贸等也有较大的发展。 建国前,连平县交通闭塞,经济落后,工业基础薄弱,只有一些为当地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的个体小手工业和农村小作坊。主要有石灰、陶瓷、砖瓦烧制,炮竹、铁木器制造,以及采矿、造纸、榨油、酿酒、竹器编织等行业。其时,较有名气的工业产品有:县城出产的炮竹,畅销省内外;上坪东南出产的东庄纸及三洞出产的毛边纸,远销香港;隆街百叟出产的生晒豉油,驰名东江流域和广州一带。

建国后,工业特别是国营工业从无到有快速发展。县委、县政府对工业的发展非常重视。从1949~1957年,先后建立了2间火力发电厂、1间松香厂、1间炼铁厂、1间印刷厂、1间农机修理厂。1949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仅有5万元,1957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32万元,比1949年增长了65.4倍。

1958“大跃进”期间,全民大炼钢铁,一哄而起,全县办起了几十间钢铁厂。由于脱离实际和违背了客观规律,结果这些厂在2年内相继下马,给全县的经济带来了严重的损失。

1961~1965年,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县工业得到了恢复和发展。这一时期,除原有的工业外,新建了连平食品厂、火力发电厂、连平矿站、新溪煤矿、大埠陶瓷厂等5间企业。1965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684万元,比1957年增长了106%。

“文化大革命”期间,连平工业受到了冲击。由于全面推行“左”的路线,企业管理制度受到了严重破坏,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但经过全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

1969年起工业生产开始回升,并在当年筹建连平制药厂,1970年7月正式投产。1972年4月,筹建内莞水泥厂,1975年正式投产。1976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为2126万元,比1965年增长了2.1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连平工业得到了协调和快速的发展。县逐步对工业企业进行了技术改造。至1988年,共完成技改项目20个,使工业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如水泥厂由原来的年产量1万吨,扩大到年产量4万吨。制药厂由原来只能生产大蜜丸、散剂及酊水剂等,扩大到生产肌苷注射液、柴胡注射液、盐酸黄莲素片、藿香正气丸、十全大补丸、安胎丸、桔红丸、鹿角胶和板蓝根冲剂等。中西药综合生产能力由1978年的80吨,扩大到1988年的2000吨。另一方面,发挥资源优势,大搞矿山建设,筹建开发了尖山铅锌矿和泥竹塘铁矿。1988年全县工业总产值达9795万元,对比1979年增长284.3%;创税利1454万元,对比1979年增长293.2%,人均年创税利达19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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