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岗赛制的历史


奥瑞冈式辩论制度(Oregon Style Debate)起源于西元1924年当时美国奥瑞冈州立大学.口头传播学教授史坦立·葛瑞(Stanly Gray)参照英美等国法庭中的辩论模式,发展出一种“交互质询”式的辩论制度.

1952年,奥瑞冈式辩论正式为美国“全国辩论总会”(National Forentic League)所采用,并在欧美各国间广为流传,逐渐成为受欢迎的一种辩论制度.

1972年,当时美国海军第七舰队官兵在台北YWCA海德公园社(现台北健言社)举行了一场表演赛,从此,奥瑞冈式辩论传入我国.当时的台湾大学国际事务会将此辩论制度翻译成中文,继而东吴大学的正言社又研讨整里出一套五章五十六条的奥瑞冈式辩论规则.

1974年,再救国团主办的“北区大专院校辩论赛”中第一次采用奥瑞冈式辩论制度.在我国辩论史上可以说是一次转折点,彻底推翻了传统得五人制辩论法.

1977年,台北分会赵靖中会友在才能发展委员会中专题演讲“奥瑞冈式辩论”,并邀请中央大学与YWCA的台北健言社作示范表演,将澳瑞冈式辩论正式引进中国青商.

1984年,总会奥瑞冈辩论推广委员会主委赵怀璧,在总会长刘湘安的指示下,延聘了多位演讲辩论学的专家学者,在全体奥瑞冈委员成员的努力下,共同编印了第一本奥瑞冈式辩论规则,共四章五十六条.

1996年,在赵怀璧,杨三峰两位前任总会及师范大学张正男教授的指导督促下,由总汇奥瑞冈辩论委员会主委杜杰担任召集人,各区会奥瑞冈主委担任副召集人,并邀请各分会子深优秀的奥瑞冈前辈,共同将使用了十二年的‘青商会奥瑞冈式辩论规则’,修编成十四章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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