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总结各代地方行政制度的变迁


汉到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要求:列举汉代中央“中朝”的形成、唐朝三省六部制、宋朝分割相权措施等史实,说明中国古代中央政治制度演变的特点。列举汉代州的设置和元朝行省制度等史实,说明中国古代地方管理制度演变的特点。知道世官制、察举制与科举制,了解中国古代制度的变化。感受中华民族管理国家的政治智慧。 “法令出一”一目和“中央监察机构”知识点为学生课外阅读内容。

一、君主专制政体的演进与强化和专制时代晚期的政治形态

1、中央政治制度演变:

特点:君权不断加强最终达到顶峰,相权不断被削弱并最终被废除

目的:①防范宰相擅权,加强君权;②力求加强统治,提高行政效率;③有时也是为了弥补政事繁多而宰相才干不足的缺陷。

(1)汉:汉武帝设置中朝(内朝), 以丞相为代表的“外朝”演化成一般的行政机构(执行机构)。

作用:相权被分割、削弱,皇权得到加强。

▲汉武帝其他打击、削弱相权的措施:频繁换相、破格选材等

(2)唐:设立三省六部制 职能:中书省(政令草拟)—门下省(审核)—尚书省(六部执行)

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在门下省设政事堂,作为三省宰相共同议定军国大政的场所。

作用:三省最高长官都是宰相,分散了相权,加强了君权;分工明确,提高了行政效率;有利于减少决策失误。

(3)宋:宋代在中书门下(长官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相当于宰相)之下,曾增设“参知政事”作为副宰相,分散相权;设枢密院,管军事(长官为枢密使),设三司总理财政(长官为三司使),分割宰相的军事权和财政权,进一步削弱了相权,加强了君权。

(4)元:中央政府组织大都沿用宋制。

2、地方政治制度演变: 特点:中央集权逐步加强,地方的政治自主性和能动性越来越受压抑

(1)汉:(州)、郡(国)、县

汉武帝时实行 刺史 制度,把全国划分为13个监察区域(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

目的:监察地方政治,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东汉时,州演变为郡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

▲汉初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曾分封诸侯王而形成“郡”、“国”并存的局面(郡国并行制),王国势力逐渐强大,形成与中央抗衡的割据势力(景帝时七国之乱)。后通过景帝削藩、平乱及汉武帝“推恩令”等措施逐步消除割据势力,使“大一统”政体更为巩固。

(2)唐代:道、州、县 (3)宋代:路、州、县

(4)元朝:行省、路、府、州、县

设置:以 行中书省 作为常设地方行政机构,简称行省或省,全国分为10个行省;

还有2个单列的行政区划:一是“腹里”,由中央行政机构中书省直接管理的元大都及周围地区;二是 宣政院 管辖的西藏和四川、青海部分地区。

▲浙江隶属于江浙行省。宣政院的设置可用于证明西藏地区自古是我国领土。

特点:行省是 最高 地方行政区划,受中央节制。

节制措施:①行省重大民政事务必须呈报中书省,军政要务需呈报枢密院;②没有中央诏旨,不得更改赋税征收制度,不得调动军队;③行省官员要定期觐见皇帝,向皇帝述职;④中央以监察机构进行监督;⑤省官互迁。

意义:①行省制是对郡县制的继承与发展,适应了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的需要;②加强了中央集权,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③有利于调整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对于巩固和扩大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统治有极大意义。④为后世所沿用,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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