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县衙的历史


据历史资料记载,叶县在历史上虽设过汉广、建城、襄州、南安、仙州、叶县、昆阳、仙凫、舞阳、汝坟、河山、红阳等府、州、县级机构20余处,但始终是以昆阳(今叶县县城)和叶县(今旧县村)两县为主。唐并叶县、昆阳为叶县时,县治在今旧县村。据1998年在叶县旧县村出土的宋至道二年(公元996年)的石涵记载,当时旧县村为叶县治所。

清同治《叶县志·建置·城池》有今叶县“始建于北齐阜昌七年”的记载,这让后来的续志者总是坠入谜团。在北齐国号上查年号,不能查出这个记载。实际上,阜昌年号是金太宗完颜晟攻占中原的称号,其时,金太宗为稳定人心,于天会八年(公元1130年)封汉人刘豫为傀儡皇帝。刘豫建国号齐,年号阜昌。当时南方战事连绵,金人为方便管理,将处于南方战场边缘的叶县县治由旧县村迁到了今县城。因刘豫为伪政权、金人的儿皇帝,后人耻之,不肯以其年号记事。据各种资料分析,伪齐时代的叶县县治地址就在县衙一带,中轴线在县衙东侧。

据《河南通志》载,保存下来的叶县县衙始建于明代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县衙大门下原有明代天启年间(元1621~1628年)时任叶县县令王者佐修葺县衙的二堂碑记,但这个石碑于“文化大革命”时被毁。明嘉靖《叶县志·公署》中,对叶县县衙的方位、主要建筑设施,都有详细的记述:叶县治,在城内东。正堂、幕厅、架阁库在堂西,库楼在幕厅前,诸吏房在堂前左右。戒石亭在仪门内,鼓楼在仪门外,衙神庙在鼓楼内,东銮架库在鼓楼内西。知县宅在堂北,县丞宅在堂东,主簿宅在知县宅东,典史宅在仪门东。吏舍二区:一在典史宅南,一在狱南。狱房在堂西南,厩房在堂西北。申明亭在门外东,旌善亭在门外西。这种建筑格局虽然屡有调整,但总体布局基本无太大变化。几百年来,叶县县衙屡经战火、兵灾,历任职官也不得不经常增修或重建部分设施。

新中国成立后的1997年9月,有关部门专门在郑州主持召开了叶县县衙修复工作论证会。与会的20多位古建专家一致认为:我国古代各级官署衙门超过20000座,但残存于世的只有7处,其中县衙仅有3处,叶县县衙在建筑年代、现存规模、古建完好程度等方面均居全国同类建筑前列,是研究封建社会尤其是明清时期县级政权机构的重要实物依据。1997年12月8日,抢修叶县县衙第一期工程正式开工。1999年10月,主体工程修复完毕,并局部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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