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历史考古代史吗?
乌兰察布大部分地区是赵国和匈奴的领土。秦国与六国合并后,在赵国的原属地设立云中、、雁门三郡。秦亡后,匈奴趁着中原禁止楚汉之争,来不及乘虚而入,大举南征。这里的大部分地区都被匈奴人占领了。
汉朝
西汉时期,匈奴还在今乌兰察布盟四子王旗建立了最高政府机关——中央单于庭。北魏前夕,拓跋鲜卑在乐圣(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土城)建立北都,建立一代政权,继续追随匈奴故土。
隋唐时期
突厥人在今天的境内建了大理城,并留连为辖区。
宋朝到清朝
这里是契丹、女真、鞑靼、瓦刺、蒙古等北方少数民族先后聚居的地方。
正是从1627 -1636年(清朝天聪年间),这个北方各民族世代生活繁衍的地方才正式命名为乌兰察布盟。公元1633年(清天聪六年),四子王部落、乌拉特前三旗、茂名安部落、喀尔喀右翼部落(即达尔罕旗)六个部落首次在乌兰察布入盟,故称乌兰察布盟。现在隶属乌兰察布盟的丰镇,早在1736 -1796年(乾隆年间)就属“口外七堂”管辖。1875-1908年(光绪年间)达汗四子王部落及部分耕地、村落划为星河厅;将丰镇至察右黄征旗九座领地以东的陆家营等地设为星河厅;将宁远边界及相邻的黄征、郑弘右旗地区的村落设置为桃林堂。
民国时期
民国成立后,各厅改为县治。
绥远特区建于1914年(民国三年),下辖桂绥(1912,与绥远市俸禄同治厅并入原归化厅,原称桂绥县)、萨拉齐、托克托、和林格尔、清水河、武川、婺源、东东。原绥东四县(丰镇、兴和、桃林、凉城)划归察哈尔特区。
1928年(民国十七年),专区改为绥远省,随后道路废弃,东四四县由察哈尔省划归绥远省。加上民国十二年后增加的包头、集宁、安北、固阳、何琳五县,***17县全部划归绥远省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1949年绥远省解放后,全省调整为四委两盟一中一省一旗。其中济宁专员办辖济宁、丰镇、桃林、龙胜、吴川、兴和县;和林专员公署辖和林、清水河、托克托、凉城四县;乌兰察布盟辖四子王旗、达汗、茂名安、仲宫、东宫、西宫。新中国成立后,乌兰察布盟辖四子王、达汗、茂名安、乌拉特前旗、察哈尔右翼后旗等6个旗。
1958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平地泉行政区的设立,所辖区域归乌兰察布盟管辖。同时,乌兰察布盟原辖巴彦淖尔盟下的乌拉特前旗和乌拉特中后联合旗。同年,乌兰察布盟机关从固阳迁至济宁。此时,乌兰察布盟辖1市、6旗、11县***18县级地区,分别为集宁市、达尔汗茂名联合旗、四子王旗、土默特旗、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察哈尔右翼中旗、丰镇。萨拉齐县、固阳县和武东县。后废武东县、土默特旗,置土默特左奇、土默特右旗,置商都县、化德县,置固阳县、苏尼特右旗、二连市,丰镇撤县建市。1995至1996,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划入呼和浩特市,达茂旗划入包头市。
2003年6月65438+2月1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3]122号):撤销乌兰察布盟,设立地级乌兰察布市。
(1)撤销乌兰察布盟及县级集宁市,设立地级乌兰察布市。市人民政府设在集宁区新设立的乌兰察布西街。
(2)设立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原县级市济宁的行政区域为集宁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设在恩赫街道。
(3)乌兰察布市辖四子王旗、察哈尔右翼前旗、察哈尔右翼后旗、察哈尔右翼中旗、化德县、商都县、兴和县、卓资县、凉城县和原乌兰察布盟新设立的集宁区。原乌兰察布盟的县级丰镇市由自治区直接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