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哪一年有了婚姻制度?今年是哪一年?谁创立了婚姻制度?

人类婚姻制度的发展,在偶婚制度之后,是排他性偶婚制度。

一夫一妻制的发展有两个不同的阶段:一个是旧式的一夫一妻制;二是现代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其中,中世纪欧洲的旧式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与封建中国的旧式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有很大的区别。

与群婚制乃至婚姻制度相比,无论是旧式的还是新式的,它们的相似之处如下:

1.婚姻关系往往是排他性的。婚姻双方都将对方视为自己的专属配偶;婚姻关系相对稳定,婚姻双方往往要经过一定的手续或仪式才能获得相关人的认可。

2.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紧密结合,互不可分。紧密结合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构成了整个社会制度(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基石。

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对应的家庭是父系家庭,家庭的世系是由男性说了算的。维系一夫一妻制家庭成员的关系有两种:一种是血缘关系,如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等。另一种是婚姻关系,如夫妻关系、婆媳关系、弟媳关系等。其中,夫妻关系在维系家庭成员的各种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其重要性和亲密程度甚至超过了人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

在一夫一妻制婚姻时代,家庭已经成为社会的细胞,是生产、消费和财富占有的最基本单位。

3.在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中,婚姻的男女双方属于同一个家庭,共同生活,所以夫妻之间的关系不仅是性伙伴关系,也是生活伙伴关系。因为夫妻时代的财富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家庭占有,夫妻双方* * *享受家庭财富,贫富兼* * *;夫妻之间也可以分享彼此的地位和荣誉(大多数情况下是女方分享男方),荣辱和* * *。

4.马克思认为,人本质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一夫一妻制婚姻时代,婚姻成为改变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重要契机。

一个本来毫无关系的男人和一个女人通过婚姻形成了夫妻关系,夫妻关系是所有人际关系中最亲密最重要的关系。所以,当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结婚了,就意味着男人背后的社会网络和女人背后的社会网络建立了联系。所以,婚姻不再是男女双方的事,会涉及很多利益。一男一女之间的婚姻可能意味着两个家庭之间的婚姻,或者两个家庭之间的婚姻。如果一个国王的女儿嫁给了另一个国家的国王或王子,这甚至可能意味着两国之间的婚姻。

在一夫一妻制婚姻时代,婚姻也成为当事人改变身份、地位和财富占有的重要机会。

灰姑娘嫁给王子,就成了公主,连王公大臣都弯腰向她致敬;穷小子成了亿万富翁的女婿,他挤进了富人的行列,等等。所以,一夫一妻制婚姻时代的婚姻往往伴随着强烈的功利目的。

但与此同时,一种轻视婚姻的功利目的,强调婚姻应当建立在当事人之间纯洁爱情基础上的婚姻观,在整个一夫一妻制婚姻时代一直存在,并且一直在不断发展壮大。

先简单说一下旧式特殊夫妇婚姻制度和现代特殊夫妇婚姻制度的区别。

总的来说,旧式的一夫一妻制是一种不平等、不自由的婚姻制度,而现代的一夫一妻制是现代社会贯彻平等、自由、人权理念的婚姻制度。两者的具体区别如下:

1.旧式夫妇制主要适应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农牧业时代;现代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主要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适应工业化、社会化大生产时代的。

在农牧时代,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生产生活单位。在社会化大生产时代,工厂或企业已经取代家庭成为大部分工业生产领域的基本生产单位。然而,家庭仍然保留着社会基本消费单位的功能,尽管种种迹象表明,在现代社会,人们的消费模式越来越社会化。

2.旧式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中男女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这在中国封建社会旧式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在这种婚姻家庭中,男方完全处于主导地位,女方只能服从和容忍。“夫妻制”被认为是维护整个封建制度的“三大纲领”之一。现代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主张婚姻中男女平等;

3.中国旧式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也表明,男方可以有三妻四妾,而女方必须忠于自己的生活。在中国旧社会,已婚妇女如果与外人通奸,就会被家族长辈以非常残忍的方式处死。现代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坚持完全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原则。

在这一点上,中世纪欧洲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是不同的。欧洲中世纪的骑士小说对骑士与贵妇的婚外情赞不绝口。直到19世纪,在巴尔扎克小说中描述的法国贵族社会,贵妇人有婚外情是一种普遍现象。对于任何一位女士来说,没有情人都是一件非常可耻的事情。这些女士可以和她们的情人公开出入上流社会,但她们的丈夫像往常一样对她们视而不见。

4.旧式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是最轻视当事人意愿的一种婚姻制度。在中国旧社会,婚姻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庭或家族利益大于婚姻当事人的个人利益。中世纪的欧洲也是如此。现代婚姻制度强调当事人婚姻自由的原则。

5.中国旧式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没有离婚的概念,只有休妻的概念。与妻子离婚的权力掌握在男人手中。如果女方有封建时代确立的七种“恶行”:不服从父母、无子、淫荡、嫉妒、重病、多嘴多舌、偷盗,男方可以此为借口,与女方家庭离婚。女方无权主动离开男方。现代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所坚持的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离婚自由,在离婚问题上,男女双方权利义务平等。

6.中国的旧式婚姻制度的另一个特点是,把家族世系视为婚姻的主要目的。男女结婚最大的目的就是生个儿子(不算女儿),给家族和家族传香火。俗话说“不孝有三,毋需后嗣”,就是婚姻的当事人,无论对父母多好,如果不能生下儿子,让家族和宗族得以传承,那就是最大的不孝之举。他们不仅对不起父母,也对不起祖先。“无子女”因此被列为男人抛弃女人的七大理由之一。现代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打破了这种封建观念。

与旧的相比,现代的是社会历史上的一大进步。然而,现代法治所奉行的平等、自由和人权原则仍然具有商业社会法律权利的特征,即它以平等的形式掩盖了实质上的不平等;以自由的形式掩盖了本质上的不自由。这些我就不在本文分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