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区属于哪个城市?

加格达奇区隶属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不属于任何一个市。

加格达奇,曾用名加格达奇、加克达奇、张大奇,是鄂伦春族的音译,意为“凡有樟子松的地方。蒙古”。据考证,在原始社会旧石器时代晚期,该地区就有人类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该地区没有正式建立,只有少数俄罗斯族和鄂伦春族猎人经常在这里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该地区属于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

1958年4月,以内蒙古牙克石市林管局奎勒河林业局为主体,从绥棱、伊春等林区抽调大批干部职工到加格达奇高崖子,成立加格达奇林业局筹备处。1960年7月,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办事处决定撤销内蒙古奎勒河林业局,其人员和设备全部由大阳迁至加格达奇高崖子(东南村),加格达奇林业局正式成立。1965 65438+10月,林业部在大兴安岭战区成立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与大兴安岭特区政府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次年3月,加格达奇镇并入松陵林业公司,镇建制撤销。

1966年4月20日,因开发森林资源和支援国家建设,在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协调的基础上,国务院批准在原有版图不变的原则下,将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东北部包括加格达奇划入大兴安岭特区。1967 65438+2月16为适应林业发展的需要,使生产指挥机关更加贴近生产经营地区,使城镇布局更加合理,大兴安岭地区革命委员会决定将松岭林业公司迁至小羊旗,重新组建加格达奇镇。4月30日,1968,加格达奇镇革命委员会正式成立。

1970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加格达奇镇改为加格达奇区,为大兴安岭特区行政公署所在地。4月1970,1,大兴安岭特区改为大兴安岭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划归黑龙江省领导。原属黑河地区的呼玛县,原属呼伦贝尔盟的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都是大兴安岭地区管辖。6月21,65438,0973,根据大格法(1973)78号文件,加格达奇正式列入国家机关序列。

1979年8月4日,鄂伦春自治旗旗委、旗革委会向中共中央、国务院递交了《关于将加格达奇、松岭归还鄂伦春自治旗的报告》,要求收回两地经营权。1986 65438+10月29日,国务院批准设立地区行政公署、林管局所在地加格达奇区为县级区。

2004年6月25日,呼伦贝尔市政府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提交了《关于对松岭加格达奇进行属地管理的请示》(呼发[2004]96号)。强烈要求收回松松和加拿大。该市认为,随着“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大兴安岭林业发展的实质意义已不复存在。为促进这一地区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请求自治区帮助我市收回宋家和加拿大的经营权。2019年5月8日,呼伦贝尔市政府发布《关于恢复宋佳地区经营权的说明》,成立“恢复宋家地区经营权”领导小组,推进内蒙古宋佳地区经营权恢复工作。

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虽然归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管理,但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的属地,属地权利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一经建立,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合并;民族自治地方的区域界线一经确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改,以保持长期的相对稳定。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全面落实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尊重和保障鄂伦春族的自治权,确保鄂伦春族自治地方的完整,统筹区域发展,鄂伦春自治旗三级党委、人大、政府和CPPCC, 呼伦贝尔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多年来多次要求上级收回加格达奇区和松陵区的经营权,但加格达奇区和松陵区的经营权一直被否定。

加格达奇区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大兴安岭东南坡。它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属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南部和西部与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阿里河镇相邻,东部和北部与松陵区接壤。总面积1587平方公里。

加格达奇区地处大兴安岭残脉,山地平缓,起伏不大,属于低山丘陵。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低山丘陵分布在城市周围,大部分分布在甘肃南北两岸。平均海拔472米。其气候属于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总体气候特征为:冬季漫长寒冷,夏季短暂凉爽,春秋分明少雨,火险天气高。昼夜温差大,日照和降雨充足,冷空气活动频繁,无霜期短。历年平均气温为-65438±0.2℃。极端最高温度达到37.3℃,极端最低温度为-45.4℃。年平均降水量494.8毫米,年平均日照2493小时,无霜期85天至1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