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历史
包拯,字石人,北宋庐州合淝人。他是一个官员,一个官员,一个唐朝的使节,一个早晨的医生,一个上车的上尉。他封了东海县1800户,菜场400户,给了紫色的金鱼袋。礼部尚书,谥号“孝”。包拯以清廉公正著称,尊崇包公,被后人称为“包青天”,奉其为神。根据中国民间信仰,文曲星转世投胎,死后成为地狱第五殿阎罗王之一,又称罗森堂主、阎罗天子、富宝千岁、文曲星君、马国公。
包拯曾是天章阁候制的一员,人称“包候制”;后为龙图阁直学士,故后人亦称“宝龙图”。另外它的形象据说是黑色的,所以又叫“黑点”、“黑炭”。
包拯999年生于庐州合肥,真宗咸平二年。仁宗天盛五年(1027),丁懋可为秀才,大理授评(从八品),知建昌郡;因为父母年纪大了,我就没去上班。还被州税监管,但父母还是不肯去,就在老家伺候父母,直到孝顺期满。天长县调治。任期结束后,他被调到端州(广东肇庆)周知。回到北京,他被任命为御史监,后改为御史监,成为“言官”(任何行为不当或违法的官僚都可以被弹劾)。为了惩治贪官污吏,宋仁宗庆四年(1044),他把一份《乞别拿贿赂官》送到宋仁宗,认为廉洁是人的楷模,受贿是“贼”。包拯七次上书将王魁调离江西,揭露其“心如蛇蝎”祸害百姓,并严厉批评宋廷的任用制度。从祐二年(1050)到祐三年,包拯知道了谏院,三次弹劾外戚张耀佐,称其为“清之污秽,天之神韵”,并审理了令朝野震惊的恶魔冷情冒充王子的诈骗案。
宋仁宗嘉祐二年三月(1057),包拯被任命为全志开封府,嘉祐三年六月离任,前后仅一年多。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包拯这个所谓难治的开封府被引进,管理有序。敢于惩治达官贵人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开封官员的嚣张气焰,及时惩治诬告刁民者。包拯因其公正、诚实、敏锐、无私和判断力而受到尊敬。
宋仁宗六年(1061),他进入“二府”,成为北宋最高决策机关的一员后,衣、食、器仍“如衣”,是中国古代清官的典型代表。正如民间谚语所说,“如果你不能达到关节,你会有阎罗保持旧。”包拯很严肃,很少微笑,人们用“黄河清”来比喻包拯的微笑。与包拯同朝为官的欧阳修、司马光,甚至后世的朱、等都对包拯有过正面评价。
包公生于七年(1062)五月二十四日(七月三日),卒于开封。宋仁宗赵真封包公为东海郡开国侯,赐官礼于尚书,死于孝。据包公说:“孝者少,村中有闻;晚上有包拯简介,是朝廷写的。”这句话里的包公叫萧肃,他的妻子董氏把包拯的《序章》草稿交给他的徒弟张天,编成《萧肃·包公奏折》(即《包拯文集》),代代相传,次年葬于合肥。墓志铭由濮阳郡开国之子齐杜威、吴逵、晁、商启维杨楠忠及其侄儿施琅、守黎安郡所撰。
四大小说之一的《水浒传》曾指出包公是文曲星的转世,他和狄青开创了北宋的鼎盛时期。
古代小说《猫王》以包公为主角。相传文曲星转世。因其大公无私,有一张如墨的铁脸吓唬朝臣,额上挂着一轮苍白的月亮,故名“包黑子”。但历史上他的皮肤并不黑,只是为了塑造一个无私的形象,剧中他的脸被黑了。现在很多人都觉得他本来就是个黑脸。
包拯石像
据民间传说,任开封府尹期间,辅佐他的是“四大名捕”(王朝、马汉、、),足智多谋的公孙策和被称为“御猫”、持刀护卫的南夏展昭。他公开办案,明察暗访,执法严而不失人情,让正义得以伸张。被传颂的案件有糜妹案、狸猫换太子案、糜、吴笔案、糜、糜判官等。故事中,人们对包公鸣不平的方法有:堵路鸣不平(包公坐轿子巡逻的时候),击鼓鸣不平(据说开封府前有一面鼓,谁击鼓以后,包公就到朝廷去听鸣不平者的鸣不平)。开封府大堂常有三把铡草机:龙头矛(龙矛)献给触犯国法的皇亲国戚,虎头矛献给文武百官的贪官,狗头矛(狗头矛)献给穷凶极恶的普通百姓。
传说包拯日夜审案:太阳审死人,阴间审夜案。中国南方有个传说,包拯死后被封为罗森王,阎罗王十殿第五殿。在台湾省,包公被称为“阎罗天子”和“富宝千岁”。
包拯在王朝中以清正廉洁著称,至今仍为后人所推崇。
正史中的包拯虽然直爽,却以老实著称。传说包拯在审判中使用了酷刑,这可能与他的第九个孙子包惠的事迹相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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