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的建筑历史

四合院是北京汉族的传统居住形式,可以追溯到公元前3000年前的周朝。它在辽代就已初具规模,并经过金、元、明、清等朝代逐步完善,最终成为北京最具特色的居住形式。

所谓四位一体,“四”指的是东、西、南、北,“合”指的是把所有的房子都围在一起,把包括精神和物质在内的诸多元素“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口”的形状。经过数百年的建设,北京的四合院从平面布局到内部结构和细部装饰都形成了独特的北京风格。

北京正规的四合院,一般按照东西向的胡同,都是朝南的。基本形状是北室(正室)、南室(倒室)和东西室,四面隔开,再用高墙围起来,形成四合一,开一扇门。大门位于房子的东南角。一般房间总数为北屋3间,前屋5间,东屋3间,西屋3间,南屋4间,17间,带门洞,挂花门。如果每个房间11-12平米,总面积约200平米。院子中间有个院子,很宽敞。庭院里种着花草树木,鱼缸里养着金鱼。它是庭院布局的中心,也是人们散步、采光、通风、纳凉、休息、做家务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