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考研:中国古代制度概述2?

中国古代地方政治制度。

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地方行政区划、地方政权机构及其官员设置。中国古代地方政治制度的演变可分为分封制、郡县制、道省制五个时期。他们的体系既相互继承,又各自发展。

封建制度:指夏、商、西周三个奴隶王朝实行的地方政治制度。史载夏朝是当时各部落的首领,只能靠“封诸侯、建诸侯”来统治。商承袭夏制,西周发展为层层分封制。当时,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已经有了统一的关系。一些城市直接隶属于中央政府,而另一些则隶属于诸侯国。西周也有“六乡六隋”的制度。但这一时期的地方政治制度尚未成熟,史书记载也有差异。

郡县制:这是古代比较完整的地方政治制度,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原来的郡县并没有互相统一。后来由于经济发展和人口扩散,中原诸侯国北部边境的郡县开始由郡县统治,中原腹地的郡县逐渐变小,数量增多,于是郡县就设在郡县之上,形成郡县两个行政区域。到了战国末期,各诸侯国除了都城之外,普遍设置了郡县。秦朝统一六国时,将各国都城改为郡治。这样,全国除咸阳、秦都属文史管辖外,都实行郡县制。

秦朝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分散地方政府。郡有长官,有首席武官,由中央政府派驻各郡的御史负责监督。县令官阶相当于中央九大臣,县尉略低,均有程为辅。一万户以上的县有县令,一万户以下的有县长。有一个县令负责文书和仓库,另一个县尉负责治安。县级以下有乡、亭、村。其中乡主三老主教,夫主讼税,游主安乡亭子,亭子主长汀亭子。县级和县级地方政府下设办公室和职能部门。办公室叫门,主书放在门下,有文书档案,有侍从看守,有财务出纳,有咨询机构。职能部门称为列曹,包括主管民政的胡曹和,主管财政的仓曹和,主管军事的兵曹和,主管司法的贼判官。该县也有部门负责创造交通,如司空,江左,金乔和川社。所有部门的负责人被称为朱轼和蜀黍。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宝塔般的严密统治机构。

两汉承袭秦制,但由于片面总结秦亡的教训,任命同姓诸侯为诸侯辅,实行郡国并行的地方行政双轨制。也就是当时全国60个郡中有3/4是诸侯割据,只有15个郡是中央直属的。于是他重复了战国时期的割据之势,最终爆发了与吴楚的七国之乱。平叛后,西汉朝廷破坏了王国的官制及其权威,通过“推恩令”分割王国的封地,缩小其管辖范围。此后诸侯王维被征衣食税,郡国并行制名存实亡,秦国郡国制实际上已经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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