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话题:以史为镜,可以知兴亡;以史为鉴,可以知兴亡;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

贞观十六年(642年),魏徵卧病在床,唐太宗派来的使臣隔路观望。魏徵一生都很节俭,也没有家人可以借宿。唐太宗立即下令,所有为自己修建小厅的材料都要用来为郑伟修建大房子。不久,魏徵在家中去世。太宗亲自吊唁,泪流满面,说:“夫君可以以铜为镜打扮自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亡;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这三面镜子我一直留着,以防错过。现在魏徵死了,他死在一面镜子里。”

从< & lt<旧唐书>;第71卷。魏徵传。

充分体现了唐太宗善于以史为鉴,乐于可谏,爱才却爱惜人才的难得品质。

第一,“心安理得,国泰民安”,切复苛求。李世民在农民起义的帮助下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并意识到平民的力量完全可以决定一个君主的命运。为了避免重蹈覆辙,他从贞观初年就开始注意处理与民众的关系。李世民引用古人的话说:“船不如君,水不如李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贞观政治家论教谏王侯》)“国以民为本”,民心是国家存亡的关键。为了实现“和平与安宁”,我们必须减少复杂性,首先拯救人民,“安居乐业”,让他们“有自己的事业”。李世民实行“节税”和“以民为本”的政策,试图减轻徭役和税收的负担,使普通百姓能够生存。他说:“治国如种树。根不摇,枝叶繁茂。如果你能清廉,百姓怎么会不安!”(贞观政治家政权)只有“徭役不旺,岁粮满”,人民才能幸福,国家才有和平的基础。他从历史的教训中认识到,“从奢侈中获利”是危险的基础。为此,贞观之初,他采取了一系列厉行节约、限制奢侈的措施,如停止各方朝贡珍贵奇货,限制宫殿建设,打破重葬的旧习俗,规定葬制从简等。如有违反,将依法入罪。在他的影响下,当时有许多重要的官员,他们普遍提倡节俭的生活和简朴的作风。与此同时,李世民更加意识到人民的疾苦,并采取了一些相应的“体恤”措施。这些都是服务于他“心安理得,国泰民安”的总的指导思想。

第二,“择人为官”,“有才则同”。李世民在这方面的作为比历代帝王更为突出和罕见。他强调“为政重要,得人难,用非才也难。”今天的任命必须基于美德和知识。”(《贞观政治家崇儒》)他真能“拔人而不私于党,人尽其才而不为负。”(《旧唐书·唐太宗纪》)早在统一战争时期,他就注意广纳贤才。在击败一个武装组织后,方“首先接受了这些角色,并向幕府表达了他的感激之情。和他在雅典的顾问们,都怀着申杰的潜力,各尽所能。”(《旧唐书·方传》)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当时还是秦王的李世民,“在宫西开图书馆,四通八达文学之士”,如杜如晦、方,“并以此官为文学学士,分作三份,留宿一宿,提供珍馐佳肴,厚赠。天下人在忙自己的事情的时候,就会去图书馆,邀请文人墨客来讨论文学作品,或者说一夜是一夜。”(《资治通鉴》(卷189),武德四年十月)。贞观年间的文武大臣包括早年追随他的秦政府幕僚方、杜如晦、无忌,以及他的政敌李的旧部、王、韦庭。还有岑文本、戴舟、张等。、曾隶属于各种武装组织,还有秦、、等。,谁是农民。既有出身贵族的李靖,也有出身贫寒的尉迟敬德、肖恩、马周和刘悦。另外,生在少数民族还有合同?李和、阿什纳等。李世民不和他们谈家庭,不管私人关系,也不避仇。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他都是任人唯贤的。只要他真的有才能,忠于唐朝,就可以委以重任。为了选拔人才,他还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制度,如通过科举制度将选拔人才的权力集中于中央,以广纳贤才,扩大统治基础。据史书记载,李世民“尝私运,见新进士缀后出,喜曰‘天下英雄尽入虎口’...所以有诗说:唐太宗果然谋之已久,功成身退。"(《儒林外史》)李世民也是知人善任,知道手下官员的优缺点,才能扬长避短。方和杜如晦的任命就说明了这一点。他“总是说,‘除非天黑,否则你无法做出决定。’“如果为时已晚,他会使用凌轩的策略。”(《资治通鉴》卷193,贞观三年三月)因此,李世民任命他们为大臣、仆从(即宰相),* * *掌管国家大事,发挥个人长处,集中大家的智慧,把事情办得更好。李世民还非常重视官员的任命,尤其是地方官员。他曾说:“我一想到天下事,就没有一夜好眠。我总是专注于治民之本,不关注历史。所以我在屏幕上记下自己的名字,躺在右边,就能得到形状,不想被抛弃。”(《新唐书·官员列传》)李世民还规定,所有的县令都要由五品以上的中央官员推荐,而州刺史则由皇帝亲自选拔任用。他这样做,是因为他意识到:“古人云,君王为官一定要选对人,不能出错。我今天的所作所为被全世界所观察;你说一句话,全世界都会听到。用对人,劝善者;误用恶人,坏人竞争。奖励你的工作,失败的人将退休;惩罚他们的罪恶,害怕邪恶的人。所以奖惩不能轻做,用人要慎重。”(《贞观政治家选官》)

第三,“开畅所欲言之道”,多听可训。李世民知道,单靠一个人是不可能治理国家的,没有忠臣和贤臣的帮助,也不可能获得内心的平静。因此,他非常重视“可谏”和“纳贤”,这是帝王所不能及的。他非常赞同魏徵的“凡事听之则明,听之则暗”的观点,也深知“知主则短利则善,藏主则永远愚”(贞观政治家,求教)的道理。他说:“要看自己,就要照镜子;主欲知,必依忠臣。主若自以为是,臣若不正,欲避危而败,何以得之?”“君子必忠臣,辅佐臣,故能安。”因此,李世民以杨迪的拒谏为戒,特别重视对官员的规劝。他曾多次说过:“每次想起来,要想长期做君主,做大臣,国家就不会有危险,君主就要违背。”(《贞观政治家是幸运的》)“今日之安,全靠我。.....但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送到你们这一代,就是正义是一体的,我们要齐心协力,有什么不对,但是我们也可以什么都不说。君臣多疑,不能尽忠,真是国家之大害。””公等,却能直话进谏,利政教,最后不是做鬼脸,而是怪罪。我更服从法律,而不是在法律来临时做出决定。大众觉得这是小事,也就没说什么。一切大事都是从小事开始的,不管小事,大事就不可挽回了,社会就危险了。”(贞观政治家政权)李世民在贞观初期基本上能够言行一致。在他的倡导下,早期的劝谏贞观和纳谏蔚然成风。比如的停封禅的建议,张的停修洛阳宫的建议,戴周的设仓建议,李白药的停裂土分封的建议,都被采纳。就纳贤与纳谏而言,李世民与魏徵的关系是典型的。李的部下建议李除掉秦王。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召见魏徵,问他:“你为什么疏远我哥哥?”魏徵面无惧色,镇定自若地回答说:“如果王子早点说,今天就不会有灾难了。”李世民没有生气,也没有受到惩罚,而是“改礼,引为詹士主簿”。原因是他“强调自己的才能”。(《资治通鉴》卷191,6月9日,武德)他曾这样评价魏徵和他与魏徵的关系,说:“魏徵的过去确实是我的敌人,但他全心全意地做了他所做的,他已经足够好了。我可以用它,为什么羞愧古烈姆?不允许我做错事,所以我很看重。”例如,魏徵曾对李世民说:“人们说陛下要在南山招财,但一切都是严格完成的,但他不能。为什么?”唐太宗笑答:“我起初确有此意,又怕生气,故充耳不闻。”还有一次,李世民“养了一只好鹞,自臂而来,他看见了利维并把它藏在了怀里;吟诵已久,鹞死于怀中。”(《资治通鉴》(卷193,贞观二年十月)有时候李世民会控制不住自己。他在一次罢工后来到皇宫,愤怒地说:“你必须杀死这个田舍翁。”长孙皇后问杀谁?李世民说,杀了魏徵!因为他“每次都羞辱我。”长孙皇后回到后宫,重新穿上礼服去见李瑟娥世民。他惊讶地问为什么,长孙皇后说:“听说主明,臣直;今日魏,碍于陛下的谅解,不敢向我道喜!这句恭维话把李世民的愤怒变成了喜悦。(《资治通鉴》卷194,贞观三月六日)总之,李世民“把自己比作金子”,魏徵“是个好工人”。魏徵也“喜欢做每一个知己的主人,并尽力而为”。仅贞观初年,魏徵就提出了200多条建议,全部被李世民采纳。所以李世民说:“贞观以前,凌轩的功绩,自从我平定天下,处理艰难险阻之后,就丧失了。贞观之后,他一心为我,报效国家,造福人民,成为今天的成就,为世人所称,却只有魏徵。"魏徵死时,李世民"亲自吊唁",对朝臣说:"夫君可以以铜为镜打扮自己;用古镜,可以知兴衰;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这三面镜子我一直留着,以防路过。现在魏徵死了,他死在一面镜子里!”(《贞观政治家纳贤》)

第四,李世民非常重视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从安定国家的需要出发,李世民确定了在立法上力求宽泛和简单的原则。他说:“国家法律法规要简单,不能一罪作几条。既然格式多,官员也记不全,更奸诈。”立法既要简单复杂,又要有重有轻,即“逝者不可再生,法事从宽从简。”(《贞观政治家刑法》)他特别强调,一部法律一旦制定,就要稳中求进,不能“数变”,不能“轻下诏令”。"如果诏令的格式不经常固定,人们就会感到困惑和奸诈."我们应该谨慎对待立法或修改法律,不应该轻易改变法令。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李世民即位后,戊己、方等人修订了《武德法》,并于贞观十一年颁布了《贞观法》,同时编删了大量的法令、表格、表格作为该法的补充。* * *“律五百,刑名二十,比隋律少九十二,比潮人少七十一。凡截烦化淡者,所向无敌。”(《子唐·十》)尤其是死刑一再从轻。当初曾“议绞刑属五十条,免死刑,断其右趾”,后又将断趾法改为流放,并删除了“兄弟坐怕死”的方法。这样,与以前的死刑规定相比,几乎减少了一半。总之,从立法的基本倾向来看,是争取宽大的,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隋末严刑峻法的弊端,对减轻劳动人民遭受司法镇压的痛苦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后来的封建立法也有直接影响。“贞观之治”是法制得到很好落实的时代。这种局面的形成与李世民“遵条定罪”和“慎刑慎杀”的法律思想是分不开的。他说:“古代帝王仁义治国,国家延绵不绝,法治者存一时之弊,其败亡亦为促进。”“为国之道,必以仁义抚摩之,显其威,因人心而去其苛,自然而静。”(《贞观政治家仁义》)仅仅依靠严刑峻法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只有推行仁义政策,尽一切努力体恤刑罚,慎杀,才能使百姓逐渐知耻,官民为法,盗贼日渐减少。对执法人员来说,重要的是严格依法办事。案件能否依法判决,绝不是小事,它关系到国家的存亡。李世民对朝臣们说,“我们不能总是决定法律之类的事情,但公众认为这是小事,就不玩了。凡事以小为大,这是危险的尽头。”(子唐×)他鼓励手下人要敢于直言反对皇帝的抗命,不可掉以轻心。君臣能依法审罪,才能做到“免于不义”。因此,李世民可以尊重法律的严肃性和相对独立性,即使这会损害其自身的权威。如果有“大选举”,他命令那些“欺骗假秩资本”的人投降或被处死。诈骗分子被查出后,大理邵青代州“依法截流”。李世民认为这违背了他的诺言。戴周说:“佛法,国家,因此,在世界上传播极大的信任;当时,说话的人很生气。陛下对王朝很生气,但他答应要杀了它。因为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他把它诉诸法律。这就是忍小怒,守大信。听了这话,李世民收回了他的命令,说:“我失去了我的法律。如果你能改正,我还担心什么?”(《贞观政治家博览会》)

第五,恢复和发展经济。李世民意识到“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这样才不会耽误时间。一个失去时间的丈夫,可以用简单安静的方式听出来。”“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庄稼不种,那万亿就不归国家了。”因此,他从“国以民为本”的思想出发,在推行均田制的同时,采取了“以农为本”、“不夺农时”、“与民同息”、“轻佻宽厚”的政策。为了“不抢农时”,李世民实行“租平制”,用平役代替劳役,以尽量减少徭役的征收。为鼓励垦荒,规定归国流亡农民可以减免赋税,设立义务仓库,并对困难者给予一定的粮食救济;为了促进人口的增殖和劳动力的增加,规定青年男女要适时结婚,鼓励寡妇改嫁,释放女仆从[和]成家立业,用“御宝”赎回农民因饥荒而出卖的孩子和土耳其人掠夺的人口;为了发展生产,修建了一些水利工程。这些都对当时社会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唐太宗执政的贞观年间(公元627-649年),在君主和臣民的共同努力下,出现了一个政治清明、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武功鼎盛的朝代,史称“贞观之治”。

贞观朝的繁荣是中国任何一个朝代都无法比拟的。纵观中国历史上几个强大的朝代,繁荣的标志无非是贞观朝,在深层文明(主要指制度和文化传承)上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正是因为有了贞观的统治基础,武则天才能实现“政治启蒙”,从而为开元的繁荣奠定基础。有一句大诗人杜甫的诗,“忆当年开元全盛时期,一个小城尚有千家万户,米肥粟白,公私粮仓富……”。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相适应,唐朝的国际威望也达到了顶峰,对外战争取得了连续的胜利。保持了一百多年的持续进攻态势,疆域极度扩张。朝鲜、漠北和西域的广大疆域相继并入中国版图,西域疆域直抵咸海东岸的石头国(中亚的塔什干市)。除了这些人所知道的丰硕成果,贞观朝的文明程度在当时的世界上也是首屈一指的。接下来的文明成就,让汉民族成为当时已知世界中最好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