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发展简史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法治”思想是体现法家成就的最高形式,也是法家被称为“杰出学者”的一个突出标志。即使先秦以后儒家占据了统治地位,法家所奉行的法治精神仍然对后世产生了长远的影响。先哲们一直苦苦思索、孜孜以求的法治的历史痕迹,值得我们去追寻和考察,以使今天的法治建设的根基更加凝重和深厚。
提出法治的思想和理论
与儒家“礼治”、“德治”相对立的法治思想,在春秋战国时期逐渐形成。韩非子新都说:“法治是统治人民的必由之路。”商鞅在尚军陈姝君说:“世界的统治也是由法治来治理的。”“那些能领导他们国家的人。由此可见,法家对“依法治国”是充满信心的,可以统一政令,集中权威,做到以措施治国。
(一)先秦法家的法治思想。法家是战国时期代表新兴地主阶级,主张“依法治国”的一个学派。他们的代表人物是李悝、吴起、商鞅、沈导、沈不海和韩非。春秋末期的管仲、子产、邓是法家的先驱,战国末期的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法家法治的含义是“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