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人民广播电台的历史沿革

1958成立汕头人民广播电台,为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上受广东省广播事业局和中共汕头区委双重领导。汕头人民广播电台除内部部门外,还有广播实验平台(后更名为广播转播台)和有线广播站。

1982年2月,经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汕头地区行政公署广播局,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的建设和管理,与汕头人民广播电台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个头衔”。

1983汕头市合并。165438+10月8日汕头行政公署广播局撤销,成立汕头市广播电视局,为汕头市人民政府管辖的事业单位,受汕头市委、市政府和广东省广播电视厅双重领导,管辖潮州、揭阳、普宁、揭西、惠来、潮阳、澄海、饶平、南澳县。当时的汕头广播电视局是一个事业单位,品牌名称为汕头人民广播电台,主要管理职能仍在汕头人民广播电台,其主任兼任。

1983 10,汕头电视台成立,隶属汕头人民广播电台。1991汕头电视台升格为副处级,仍由汕头人民广播电台管理。

1992年6月,经汕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汕头市广电局正式成立,为编制单位。是被赋予行政职能,受市委宣传部领导的科级机构。同时,汕头人民广播电台调整为副处级,与汕头电视台一起隶属于汕头广播电视局。由此,汕头的广播电视管理体制由原来的“台局合一”转变为“一局两站”的管理格局,台站分级管理的体制模式正式形成。

1994 10汕头有线广播电视台升格为副处级建制,“一局两站”演变为“一局三站”的格局。在“一局三台”的格局下,汕头广电局还直接领导和管理汕头广播电视报、汕头广播电视转播台、汕头微波站三个科级单位,以及设备、工程、广告、开发、影视服务五家公司。

1996,汕头市人民政府决定,汕头市广电局由事业单位改为政府工作部门,作为市政府主管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和事业的行政职能部门。

2000年,汕头电视台与汕头有线电视台合并,先后组建了有线电视网络中心、技术制作中心、电视节目编排中心、电视社会教育文化中心、影视制作中心等一系列专业功能中心。合并后,“汕头电视台╳╳频道”是所有电视节目的呼号,不同的功能中心负责不同类型电视节目的制作、编排管理、技术维护和播出传输。这样,在内容和形式上打破了原有的三站格局,按照业务分工成立了“中心”,逐步形成了局直管“中心”的格局。

2001年9月29日,经汕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汕头市广电局改为市政府直属的处级事业单位,实行“赋予行政管理职能,试行企业化管理”的局直属职能部门管理体制模式。汕头人民广播电台、汕头电视台保留呼号,相关职能分别由专业职能中心承担。

2002年4月,经汕头市组委会批准,汕头市广电局加挂“汕头广播电视台”牌子,局台合一。自2002年元旦起,汕头电视台节目频道进行了调整。“汕头电视台公共频道已开播,各区县(市)电视台自办节目频道取消,自办节目改为在公共频道各区县(市)公共时段播出。同时,汕头市广电局对达濠区、合浦区的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了收编整合。2002年4月22日、5月17日、6月4日,汕头市广电局先后对南澳、潮阳、澄海三县广电局进行垂直管理,各县(市)广电局为“二级法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005年,汕头广播电视台进行了体制改革,将原汕头广播电视台作为市级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行政职能移交给新成立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同时保留汕头广播电视台的牌子(正厅级),实现管办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