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平镇的博平历史
博平县位于春秋时期的齐伯陵,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因境内辽阔平坦而得名。属东县,位于茌平县小庄乡王菜坬村以西1 km处。王莽建县,改称贾母县。东汉建武元年(25)改名。三国魏是平原郡,晋是平原国。南宋雍初元年(420),属魏县。东魏田萍元年(534),属平原县。隋开帝二年(582),属;大业三年(607)属清河县。唐武德三年(620)属亳州;贞观十七年(643)并入聊城县;黑圣元年(684)恢复博平县;天宝初属博平县。宋之道三年(997)属亳州;景佑四年(1037),迁至贺宽镇,即今茌平县博平镇。袁属于东昌路。明清属东昌府。1914属于东路。1928直属山东省。1946属于冀鲁豫边区第六区,1949属于平原省聊城地区。1952年撤销平原省,划归山东省聊城地区。1956博平县撤销。
据《博平县志》记载,“堤之东,阳之河,有博陵城。”“尔雅”叫博,它叫”汉高祖6年(201年前)建立博平县,现位于小庄乡王才坬村。北宋景祐年间,博平支所迁至今博平镇旧址。原博平县城的东、西门,南、北门,相距都在900米以上。城里有五条街,城外有四个关隘。城墙又高又厚,护城河又深又宽。城中心有一座鼓楼,楼基比城墙高四五米。站在建筑的地基上,可以将四门尽收眼底,所以又叫“方楼”。根据建筑侧面的碑文,该建筑建于宋代,光绪三十年(1904)重修。建筑由四根红色折叠木柱支撑,上下两层,有斗拱和飞檐。楼下宽阔平坦,四通八达,马车可以飞奔而过。一楼屋檐下四面都有名人题写的金字匾额。整个建筑典雅美观,古朴端庄,风格独特,建筑精美,在国内并不多见。1966“文革”早期被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