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江南

江南字面意思是江南。但作为一个典型的历史地理概念,江南原本是指长江以南的地区。在古代,江南往往代表着繁荣的文化教育和美丽富饶的水乡,地域大致分为长江中下游南岸。江南代表了中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和希望。然而,国内外学者对江南一词的定义和应用一直没有统一。另外还有江南文化,四大名楼,12风景和名人取名江南,音乐专辑和歌曲。

从历史上看,“江南”一直是一个不断变化、灵活多变的地域概念,在今天所有关于“江南”的研究著作中,从来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和标准。

“江南”在古代文学中的含义是多种多样的。往往是一个与“江北”、“中原”等地域概念并列的,模棱两可的词。历史上,江南既是自然地理区域,也是社会政治区域。

江南有三层含义:一是自然地理上的江南,即长江以南;二、江南的行政地理,唐代设江南路,宋代设江南东路、江南西路,清代设江南省。江南的概念代代相传。第三,文化江南,近代以前,与唐代的江南道路概念基本一致。

随着历史的发展,江南变得越来越重要。六朝的江南是江南,明清的江南是中国的江南,近代的江南成了世界的江南。

《江南春日》中描写的南京,自然是江南的代表。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不可否认,素有“金玉之乡,温柔富庶之乡”美誉的苏杭,的确是江南的重要组成部分。

江南含义的历史变迁

在《二十四史》中,关于“江南”最早的记载是《五帝实录》:“简瑶即位于舜六十年....建帝三十九年,南巡就职,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邑,是为零陵。”这里的“江南”含义太模糊了。

到了秦汉时期,“江南”的含义才稍微明确,主要是指今天长江中游以南的地区,也就是今天湖北南部和湖南的全部。《史记·秦本纪》说:“秦三十年,蜀守若楚,取吴郡,江南为黔中郡。”黔中县在今天湖南的西部。由此可见当时“江南”的范围。但是根据五帝的记载,可以看出它的南界已经到了南岭线。因为江南汉指的是湘鄂之地,王莽就把一道郡(今湖北宜都)改为江南郡。在汉人的概念里,江南已经很宽泛了,包括张羽县、丹阳县和会稽县北部,相当于今天的江西、安徽和苏南。以会稽县北部为“江南”的概念由此产生。当然,在汉代,洞庭湖南北地区应该是江南的主体部分,这一带属于荆州,所以东汉人往往指的是荆州的大部分地区,包括北方远离长江的襄阳。《后汉书·刘表传》记载“江南贼盛...只有江夏贼张庄、陈佐据襄阳城拥兵,表令岳、庞吉比降。江南西平。”其中“江南”指的就是这一带。到了隋朝,“江南”在龚宇也被用作“扬州”的同义词,但实际上“江南”也指江汉以南和江淮以北。(1)所以《史记·货殖列传》中“江南张羽、长沙”和“江南谦恭、丈夫早逝”的描述,在清朝人眼中属于湖广、江西地区;云“湘”中的“江东”,其实就是清人眼中的“江南”。②江南

一个清晰的江南概念,应该是从唐代开始的。贞观元年(627年),天下分十路,江南路完全在江南,从湘西以东到海边,是秦汉以来最名副其实的江南地区。显然,这条江南路的范围太广了。开元二十一年(733),朝廷将江南路细分为东西江南路和黔中路三部分。“江南”一词在唐代的用法往往超出了长江以南。韩愈所谓的“江南”,是指江淮以南、南岭以北的整个东南地区。江南东路(简称江东路)包括浙江、福建两省和江苏、安徽两省南部地区。中唐时期,江南东路细分为浙西、浙东、宣化、福建四个观察使团。其中,浙西地区完全符合未来人们对江南的印象,包括苏州(包括明清时期的松江、嘉兴贰负地区)、湖州、常州,以及润州、杭州的部分地区。因此,明清江南的核心区,在唐代仍以“江东”为代表。当然,当时江南最确切的含义是长江以南的地区。这个地区的繁荣出现在唐朝。为便于财务管理,北宋朝廷设置了“转运路线”。道统三年(997),全国分十五路。唐代江南东路此时分为两浙路、福建路、江南东路。(3)两浙路包含了未来江南的核心区域,相当于今天镇江以东的苏南地区和整个浙江,也是狭义的江南。

(1)参见周《:江南释义》,中国文史丛书第49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又见周《:没有束缚的旅程》,三联书店,1996,第334—324页。

(2)[清]钱大昕:《十驾讲坛·养儿新录》卷十一《江南》,据商务印书馆1983年本,第245页。

(3)参见周·:《江南释文》,载《中国文史》第49辑。

自元代以来,“江南”一词也一直用于官方地理记录中的行政区划。比如清代所谓的“江南”,主要是指今天长江以北的江苏、安徽两省。但经济意义上的“江南”,越来越明确地指的是传统的浙西地区,吴或三吴。明代,江苏、松树、常州、嘉湖、芜湖被列为“江南”的正则表达式,因为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在全国获得了独特的地位,受到国家的高度依赖。嘉靖年间,嘉兴府海盐县人郑潇用这些地区来讨论江南。所以后来有人建议,在最富庶的苏南、浙西设立特别行政区,由总督统管,称为“江南中心”。②明清笔记小说中的江南一般指这一带。甚至有人说,杭州、嘉兴、湖州、江苏、常熟、常州、齐针就是所谓的“江南”。③

当然,明清人用“江南”这个词还是相当随便的。在他们心目中,只要和这些地方有关联,都可以称之为“江南”,不会讲究什么界限。

①[明]郑潇:《今言》卷三,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39页。

(2)[明]陆·:《上师赋·东南权谋四策》,[明]冯梦龙编:《沈嘉年谱》卷十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影印。明末清初人顾在《天下之国病志》(民国二十五年韩粉楼影印昆山图书馆藏抄本)第十一卷《浙商》中记载了同样的内容,显然记载了鲁的原文。

(3)【清】东陆辜宽生:醉醒石,第八回,《假虎之古玩流,勇攻士打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版,第68页。

当代学者作品中的“江南”

即使在今天,学术界对江南的定义也常常存在分歧。

自傅以龄等学术前辈研究江南以来,大量关于江南的著作从经济、文化、政治、社会、环境乃至地质构造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论述。傅以龄的《明清商人与商业资本》、《明清农村社会经济》、《明代江南民间经济》、《明清社会经济变迁》等,虽然涵盖了江南地区,但尚未对江南地区做出明确界定。

最早探讨江南含义的是王·。他在早期对江南市镇结构和历史价值的研究中,认为苏宋昌和杭嘉湖地区最迟在明代已经是一个有着内在经济联系和共同基础的区域整体,官方文件和私人著述中经常提到五院甚至七院。所以最早的江南经济区(严格来说是长三角经济区)其实已经初具规模,这个经济区当时是以江苏和杭州为基础的。⑤刘士奇在《明清江南市镇研究》中说,江南属于江苏省的江宁、镇江、常州、苏州、松江、太仓直隶州,以及浙江省的杭州、嘉兴、湖州。⑥洪焕春、主编的《长江三角洲社会经济史》一书也给出了江南的定义:主要指长江三角洲,明清时期为苏、宋、昌、镇、杭、嘉、胡七省,是以太湖流域为中心的三角地区。⑦陈在研究明清江南市镇时,将江南的地理范围界定为苏州(包括清代)

①傅以龄:《明清商人与商业资本》,人民出版社,1956。

②傅以岭:《明清农村社会经济》,三联书店(北京)1961版。

(3)傅以龄:《明代江南民间经济探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④傅以龄:《明清社会经济变迁论》,人民出版社,1989。

⑤王:明清江南市镇结构及历史价值初探,《华东师范大学学报》第1期,1984,第74-84页。

⑥刘士奇:《明清江南市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第1页。

⑦洪焕春和罗伦合编。:长江三角洲社会经济史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89,第286页。

太仓直隶州、松江、常州、杭州、嘉兴、湖州等地,分属52个州、县、署,行政单位的划分和名称一般以清朝中期为准。(1)范树之《明清江南市镇探源》仅涵盖苏、宋、杭、嘉、胡五州,但附表统计市镇涵盖应天、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金华、太平、宁国、池州、惠州,涵盖今江苏、浙江、惠州。(2)徐新我们对江南地方布衣历史的研究,基本上是以松江府为中心,延伸到常州、苏州、嘉兴、杭州、宁波的部分地区。长江以北的南通,因为手工业比较发达,在供销上与江南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所以也被纳入江南的范围。(3)江南的范围显然很大。范对江南丝路商贸史的研究,地理范围缩小了,但很清楚,它北临长江,南临杭州湾,东临大海,太湖镶嵌其中,基本上是一个长江三角洲,包括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上海、嘉兴、湖州、杭州,面积四万多平方公里。(4)钱航、程宝所著《17世纪江南社会生活》对江南的界定更为宽泛,包括明代南直隶14、浙江省11、江西省13、清代江浙赣三省四州。⑤陈学文对明清时期杭嘉湖市镇历史的研究⑤明清时期太湖流域的商品经济

①陈:《论明清江南农村生产的多元化发展》,载《中国农业史》第3期1989,第1-10页。

②樊树之:《明清江南市镇探源》,复旦大学出版社,1990。

(3)许主编:《江南自制布衣史》,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

(4)范、:江南丝绸史研究,农业出版社,1993;范:《明清江南商业的发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

⑤钱航,轴承:17世纪江南社会生活,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第1页。

⑥陈学文:《明清杭嘉湖市镇史研究》,颜群出版社,1993。

有市场网(1)明确提出讨论的是“狭义的江南地区”或“太湖流域”,范围应该是江苏、嵩、常州、杭州、嘉兴、湖州最合理。

此外,包为民主编的《江南市镇及其现代命运》(1840-1949),蒋兆武主编的《明清杭嘉湖社会经济史》,李伯忠主编的《江南早期工业化》(1550-1850)。

外国学者对“江南”的理解

在外国学者(主要是日本学者)中,对江南的定义普遍倾向于“江南三角洲”一词。从今天的行政区划来看,主要涵盖苏州、上海、常州、嘉兴、湖州。

黄宗智对长江三角洲的研究,除了长江北岸的通州地区之外,没有任何突破。⑤斯波坎讨论的江南范围相当广泛,包括宋代长江下游的袁州、徽州、杭州、绍兴、湖州、明州等地。⑥森付正早期对荒政与地主佃农关系的著名研究,完全局限于江南东部,即苏州、松江、太仓、嘉兴一带。⑦在他后来的研究中,

①陈学文:《明清时期太湖流域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网络》,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年。

②包为民主编:《江南市镇及其现代命运》(1840—t949),知识出版社(北京),1998。

③蒋兆武:《明清杭嘉湖社会经济史研究》,杭州大学出版社,1998。

④李伯仲:《江南早期工业化》(1550—185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

⑤[美]黄宗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农村发展》,中华书局,1992。

⑥[日]斯波克的一封信,房建、何中立译:《宋代江南经济史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版。

⑦[日]森正雄:《16、18世纪废弃地的地主佃农关系》,载《东方史研究》,27.4:69-111。46866.86866686666

范围有所扩大,以苏州、松江、常州、嘉兴、湖州为探索江南的主题;在对江南市镇的研究中,并没有脱离这五府的范围,只是将其命名为“江南三角洲”。②滨岛敦俊对江南乡村社会的研究相当有名,他对江南的定义非常明确。在他看来,所谓“江南”,是指直隶的苏州、松江、常州和浙江的嘉兴、湖州,也就是环太湖地区。(3)后来北秀树完全将江南称为“江南三角洲”,其范围与滨岛敦俊相近。(4)海进郑伦的观点与此接近,也带有浓厚的地域气息,在地域范围上有所扩大,并加入了镇江府。⑤最近川圣寿的江南研究比较受关注。他的新书《明清江南市镇社会史研究》,范围扩大到苏州、松江、嘉兴、湖州、杭州、镇江等地。⑥

总的来说,日本学者对江南的了解基本集中在江苏、淞沪、常州、嘉湖、太湖、太武府之地。在他们看来,这才是江南的核心,还是真正的江南。

江南概念的确定

中外学者对江南的讨论大多集中在明清时期,这既反映了中外学者个人的学术兴趣,也反映了江南地区本身在明清时期的重要意义。在他们的作品中,江南地域的概念并不统一。说到江南地区,要么模糊不清,要么众说纷纭,自然不会有概念上的共识。

(1)【日】护雅夫:明代江南土地制度研究,与友,1988。

②【日】森付正,编。《江南市镇研究——历史、地理、走近》,名古屋大学出版社。1992.

3[日]滨岛敦俊:《明代江南乡村社会研究》,舒静大学出版社,1982。

(4)【日】北野秀树:8-13世纪江南七潮中的水利与农业,刊于《东方史研究》第47卷第4期,平成元年3月31日;《宋元明清时期中国南方三角洲农业、化学工业和农村手工业展》研究成果报告,1988。

⑤【日】海进郑伦:《中国南方地形的形成》,载名古屋大学文学系研究文集,第107号,历史36,1990。

⑥[日]川胜寿:《明清江南市镇社会史研究——航天工业社会形成史》,吉谷书院. 1999。

因此,李伯仲曾经对“江南”这一概念做出过科学的定义。他指出,界定江南的地理范围,不仅要有标准上的地理完整性,更要在人们心中是一个具体的概念。据此,江南的合理范围应包括今天的苏南、浙北,即明清时期的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江宁、杭州、嘉兴、湖州及后来苏州府划定的太仓直隶府;这八州一州不仅内部生态条件统一,而且同属太湖水系,经济方面联系紧密,周围有天然屏障,与邻近地区明显隔离。(1)这与刘士奇在《明清江南市镇研究》一书中的定义基本一致。②但在另一篇《精粹选》、《精粹集》、《宋代江南农业革命》中,李伯仲在地理上又回到了江南的概念,即江南平原或太湖平原,涵盖宋代浙西路上的平江府(苏州)、常州、秀洲(嘉兴府)、湖州、江阴军。(3)在后来学者对传统市场的论述中,涉及江南的人大多受李伯仲的影响,他采纳了他的观点,将江南定义为上述八府一州之地。④

李伯仲对江南概念的界定,也为此书的地域界定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1)李伯仲:《关于“江南地区”的界定》,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第1期,1991,第100-105、107页。

②刘士奇:明清江南市镇研究。

③李伯仲:《精粹选编·集子与宋代江南农业革命》,《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1期,第177-192页。

④龙:论中国传统市场的成熟形态——评《江南市场研究学术史》,《中国历史研究动态》第10期,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