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农村生产关系的四大变化是什么?
1,土地改革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地主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开启了新中国工业化的道路。
2.农业合作
从65438年到0953年,国家开始进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选,从农业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从低级向高级发展。从65438年到0955年,政府加快了农业合作化的步伐,全国掀起了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到1956年底,我国基本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3.人民公社运动
1958年,党贸然发动人民公社运动,认为这是引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的最佳组织形式。原因:主观上,农业合作化规模越大,公有制程度越高,越能促进经济发展。核心内容:提高生产资料公有制程度,片面强调“一所大学两所大学”,超出了生产力发展水平。
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全国农村开始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形式,废除“一所大学两所大学”的人民公社旧制度。
扩展数据:
“十三五”时期财政部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
第一,努力突破农村生产关系改革的困境,探索发展农村生产力的新途径。
为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机制,财政部近日出台支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发展的指导意见。从2016开始,在一定时期内选择13个省份进行试点。探索建立乡村治理新机制,要着力增加农村基层的基本保障。
在巩固党在农村执政的基础上,积极提拔愿意下基层、有钱投入基层、政策更向基层倾斜的人。要探索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金融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机制,尊重和保护农民生产经营的主体地位,构建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第二,努力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的新机制。
要牢牢把握城乡协调发展的理念,从宏观政策和制度上改变“重城市轻农村,先市民后农民”的做法,扭转“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的现状。重点建立“三个机制”,即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新机制、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新机制、城乡协调发展新机制。
第三,努力突破农村资源环境瓶颈,探索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新模式。
要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扩大农业可持续发展试点范围,加大支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投入,探索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要建立农村可持续发展新机制,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广科学施用配方肥,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美丽乡村等试点。
第四,努力突破农村要素市场体系的缺陷,探索农村产权实现的新渠道。
配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重点,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集体全体成员。
要积极关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及时掌握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对地方财政的影响,维护进城落户农民享有的土地承包权。
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如何建立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让农民有更多的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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