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没有指纹识别,为什么要用指纹签名?
随着科技时代的到来,手机解锁、门禁甚至公交车刷卡都可以直接用手指完成,这也给我们一种指纹识别是高科技产品的错觉。其实指纹法最早记载是在唐朝。1927年,德国罗伯特·海因德尔在《指纹识别》一书中说,中国唐代的贾是世界上第一个提出指纹识别的学者。最早最系统的指纹案例分析是在宋词中,宋词的《冤冤录》在这里可以使用和记录的非常成熟。
封建时期,由于科举的局限性和贫富差距。下层民众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所以文化水平低,导致普通人参与的合同上必须按手印,手印(手印)成为主要的证据来源。
1959,新疆米兰古城,出土唐代向藏人借粟契约。这份合同是用棕色厚纸写的,藏文是黑色的,签名上有四个红色的手印,其中一个能看到脊线。这是古代第一份印有指纹的契约文书。
第一次利用指纹解决涉外犯罪发生在1892年的阿根廷,比中国晚了近2000年。宋史《元江传》记载了一个利用指纹破案的典型案例:
相传北宋时,江西永新县仁宗天生有个赌徒叫周政。有一次,富二代周政和玉龙去赌博,输了。不甘心的周政拿母亲的15亩土地做赌注,又输了。这片土地只能划分给玉龙。我在写合同的时候,突然意识到这15亩地的所有权是我妈的,于是上个星期要在合同上印上我妈的手印,做十二生肖。周政知道他母亲的脾气,所以他在家里找到了一份有他母亲手印的书面证据,然后擦掉了上面的字,并与玉龙伪造了一份合同。
几天后,当玉龙带着合同去一个重要的地方时,周政的母亲不同意,把玉龙带到了衙门。注意证据,县政府在合同上看到了周目的手印,二话没说就把合同判给了玉龙。周目拒绝接受,并告诉玉龙,她已经到达州政府办公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