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人法的历史
法律是指唐朝的法律,即以中国为管辖地的法律。
《永惠法》是唐高宗明和孙昌戊己修订的法律后裔,被称为《唐律》。他在触犯外国人法时实施了两条法律原则:
同一国家的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应当按照本国法律处罚。贯彻个性原则。
在唐朝没有对侨民犯罪或者对外国人犯罪的,按照唐朝的法律处罚,实行属地原则。
《永惠法》是中国历史上最早涉及国际私法概念的法典。
唐朝统治者在《永惠法·名格法》中作了如下规定:“凡犯同类罪的外族,一律按当地风俗,犯不同类罪的,一律依法处理。”调整各种涉外法律关系。在欧洲,直到1756的《巴伐利亚法典》才第一次有了关于国际私法的成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