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律背反是德国康德发明的还是中国老子《道德经》发明的?
矛盾是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1724-1804)在18世纪提出的一个基本哲学概念。指双方根据公认的原则确立的两个公认的命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由于人类理性认识的辩证性,它试图超越自身的经验限度去认识对象,错误地把宇宙的概念当作认识的对象,用解释现象的东西去解释,必然会产生矛盾。实践能使主观看到客观,体现相对性和绝对性相统一的真理。矛盾是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1724-1804)在18世纪提出的一个哲学概念。二律背反主要是指双方根据公认的原则确立的两个公认的命题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简而言之,两个定律的矛盾是指两个命题都是以真实命题为基础的,但正确逻辑得到的“定律”是矛盾的。俗话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谁也说服不了谁。正如罗素所说,一切精确的知识都属于科学,精确知识之外的一切都属于神学。那么可能会出现科学和神学的围攻。18世纪,德国哲学家康德在他的著作《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了哲学史上划时代的概念——“两法矛盾”。简而言之,“两法矛盾”是一对截然相反的正反命题。虽然他们有丰富的证据证明自己,逻辑上也是一致的,但就像“冰和炭不可能是同一个工具”一样,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存在的。
哲学作为人类的最高智慧,往往对现实世界有很强的解释力。然而,当我们从两法悖论的角度仔细审视中国历史时,却发现这是一个典型的“两法* * *存在”——两套逻辑完全相反的“两法”能够长期存在。这个神奇的现实应该远比中国古代科技四大发明重要,被称为“第五大发明”。相信不会有太大争议。它几乎贯穿了整个中国的历史。
我们甚至发现,追求“两法并存”是历代政治家巩固统治的必然要求,但越是如此,中国越是陷入“混沌控制循环”、“超稳超震”的历史怪圈。商鞅变法中的“平等”就是让依靠世袭血缘变化的贵族和大多数平民一样接受“农战”的评价。谁的表现更高,谁就能获得国家的物质和精神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