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宪法在哪一年正式定义网络犯罪?

1994 2月18日,国务院第147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规范计算机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计算机)安全管理、惩治危害计算机安全违法犯罪的法规,在我国网络安全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通过对规定内容的分析,可以发现其特点以及制定时的网络安全形势:(1)建立以计算机为中心的安全防护体系。《规定》虽然用配套的网络设备设施保护计算机,但保护的重点不是计算机网络安全,而是计算机本身,如计算机安全等级标准、安全等级保护的具体措施、机房标准、计算机用户安全管理制度等。,也没有直接保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规定。这一立法与当时计算机及网络相关犯罪的特点密切相关。90年代初,互联网刚刚进入我国,计算机网络的应用范围有限。在这一阶段,计算机及网络相关犯罪主要是围绕相对独立的计算机进行的,计算机网络对此类犯罪的影响非常有限,没有出现明显的犯罪网络化趋势。因此,这一时期的计算机及网络相关犯罪多被称为计算机犯罪。(2)《规定》规定了以安全管理和技术保护为主体的安全保护体系,忽视了保护计算机安全行为准则的建立。《条例》规定的具体安全保护制度分为两类,一类是安全管理制度,一类是计算机技术保护制度,而保护计算机安全的行为准则基本被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