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的由来

眉山,古称梅州,位于四川盆地西南边缘,福建与峨眉之间,因峨眉山而得名。

眉山建于南齐建武三年(496年),历史上曾由县、州、特区统治。5月30日,1997,眉山县、仁寿县、彭山县、洪雅县、单玲县、青神县被乐山市划出,设立眉山专区。2000年6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眉山地区,设立地级眉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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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发展

明洪武九年(1376),梅州降为梅县,隶属嘉定。次年,彭山、单玲并入眉县,青神并入历史。13年,眉县复升为梅州,直属四川公共事务部,眉山县仍归州管,统领单玲、彭山、青神三县。

民国二年(1913),撤销梅州,恢复眉山县,属上川南路。次年,改为建昌路。17至18年(1928至1929),废除道统。二十四年(1935),设四川省第四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设在眉山县,辖眉山、彭山、单玲、青神、夹江、洪雅、大邑、邛崃、蒲江、名山10县。

解放后,1950,1月,设立眉山专区,专员公署内设眉山县,隶属川西行署,辖10县,与解放前第四行政督察区所辖县相同。后来大邑被搁置,新津被纳入。3月5日1953,眉山地区撤销,眉山县划归乐山地区管辖。1959年,彭山、青神、眉山合并为1县,称为眉山县,1962+01年恢复县制。1968,眉山县属乐山地区,1985属乐山市(乐山地区重建)。

1997年8月,建眉山专区,眉山县改为眉山专区。

5438年6月+2000年2月,原眉山县改为东坡区。

2014 10国务院同意撤销彭山县,设立眉山市彭山区,原彭山县行政区域为彭山区行政区域,彭山区人民政府驻冯明镇西街98号。

眉山市人民政府-眉山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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