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8历史纪事

永顺土司被封

永顺宣威是湖广有名的大土司之一。湖广的土司边远省份就很不一样了。由于这里的经济发展比边远省份多,受周边环境的影响,土司地区的经济结构发生了变化,土司制度在这里出现了危机。土人急于改土归流,土司难以继续控制局面。尤其是在大规模改土归流的情况下,湖广土司大多主动上书改流,永顺宣威司彭昭怀是第一个上书者。雍正五年(1727)十二月,彭昭怀在看到桑植、保靖两位土司的土人跑到官府要求改土时,主动向桑植副将杨凯请愿,自愿改土为流,并绘制了我司地图,土人19861人,男女99370人。湖广总督麦竹得知这一情况,立即向雍正帝报告。雍正六年(1728)二月二十一日,雍正帝批准永顺宣威部改土为溪,并说:彭昭怀真的想改土为溪,又不忍拒绝,故特以善心示人。为了表彰彭昭怀的作为,雍正帝命他为参将,即在新设的六关地方补上,并给他土沙拉哈番(中文名叫云起卫)的职位,世袭无用。又是一万两银子。听他祖籍江西。

抓住道正彦

道,祖籍滇车卫部,占据茶山一带。他一直与道金宝土司不和,长期试图在车中夺取主张和安慰天下的地位,但最终没有成功。于是,雍正五年(1727)四月,煽动茶山一带的泥人抢屋,危害地方,企图嫁祸道金宝,趁机取而代之。云贵巡抚鄂尔泰闻讯,派蒲尾营将军邱等兵镇压罪犯,得知土司道金宝已与他合作捉拿罪犯。起初,道金宝并不知道道阎正是幕后黑手。接到命令后,还让他和官军谈判,镇压事件。不久,清军抓了一些泥人,其中就有带头闹事的马步鹏等人。后来清军终于得知真正的罪魁祸首是道正彦,于是下令抓捕,并攻打了泥人聚集的祐乐地区。十一月在同一个地方,邱打败泥人于幼乐,局势平息,但刀却被隐藏起来。清廷在安抚民众的同时,严守所有关卡,写老挝、缅甸等周边国家,允许正彦留下。雍正六年(1728)三月初四,道一行在勐腊被清军抓获归案。

雍正帝推广普通话。

雍正帝继位后,经过几年的观察,发现一些地方官员,尤其是闽粤两省的官员,普通话说得不好,甚至影响了地方治理。雍正六年(1728)八月初六,下令推广普通话。甲骨文里说,官员对人民是有价值的,他们的语言必须让人民知道,以便了解上下级的感受,然后做好政务。但每当召见福建、广东官员时,总是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他们已经去部里执行仪式了,还有听不懂的话。如果去外省,怎么保证老百姓在看说明书、听官司的时候能听清楚?一旦官民上下,语言不通,要从官传,必然不利。福建、广东总督要调到各自政府、府县的部门、教官那里去教书、学习,服役的语言要懂。他还让两省的权贵家庭,先请官音读书的老师到邻省教孩子,再转教接收。还规定,如果孩子不能如期学会普通话,就不准参加科举考试,直到学会普通话的那一天。雍正帝推广普通话的效果并不明显。雍正十年(1732)五月二十七日,广东代省长杨永斌回忆说,广东人学普通话很难。订单推广普通话已经四年了,但是地方口音还是没变。重建越秀书院、扩充师资、推广普通话的建议得到了雍正帝的赞赏。

剥夺八旗主人的权利

雍正六年(1728),雍正帝进一步剥夺了八旗的所有权。努尔哈赤创建八旗时,旗主管理旗务,皇帝只是间接管理八旗,造成了皇权与旗主权的矛盾。自皇太极以来,清朝的前几代皇帝都寻求削弱旗主的权力。首先把黄旗、黄旗、白旗定为上三旗,由皇帝亲自指挥。对于其他五旗,也就是下五旗,康熙采取了派太子到下五旗当旗主的办法,取代原来的旗主位置。雍正帝即位后,进一步削减了已经很弱的八旗主力。八旗总司令是八旗的军政长官。是皇帝临时任命的职位,不能继承。和旗里的旗人是官民关系,不是主从关系。统治者和统帅并存,不仅会影响皇帝对旗人的直接统治,还容易导致他们之间的摩擦。因此,自雍正六年(1728)起,采取减少经略人的办法,并于同年10月16日(1728)取消新军崇安、西堡、汪德昭的经略旗务,即经略人身份。雍正七年(1729)后,被派往八旗的王公、郡王以管理总务的身份到达。其实就是担任(或者兼职)统一职务。至此,八旗全部由皇帝本人掌控,八旗中任何影响皇权行使的权力都不复存在。同时,雍正帝也从思想上消除了旗手的痕迹。八旗统一,满语翻译为“孤山二镇”,意为“主”,雍正帝是专有名词。奉命改名为“孤山昂邦”,意为总经理,即华人的首都。这个时候,总司令已经不是旗主的意义了。文字的变化也标志着旗主权力的实际消失。歙县安宫官学

咸安宫官学是清朝八旗上三旗子弟学校。因位于西华门咸安宫而得名。雍正六年(1728)十一月十日,由于咸安宫内房屋空置,雍正帝下令在此设立官学,并选派90名内府三旗、掌管八旗的幼童在咸安宫内任教。次年正式成立。分为韩曙十二室和清蜀三室,分别教授满语、汉语和翻译。每个系有一个老师,三个老师教射击和普通话。规定五年后,部考由秦送考,一二年级写七八年级。之后将增加学生人数,设立管理部长,由内政部长内特·简担任;一个是协理事务大臣内特·简,他手下全是六部厅官。同时规定了学生毕业的目标:由“闲人”(未得职者)选拔的学生,经过十年学习,应能通过“学生”(即各州县学生)的考试,由龚升(各省均报品学兼优者)和督学(已入国子监者)选拔录取,参加三乡、普考(三年一次)。凡不符合此标准者,将退回此旗。除了提供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外,每月还发给学生二两银子,每季发给五米石和三斗。待遇可谓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