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李志的生平吧。
李志(1527-1602),本名鸿福,又名卓五、温岭居士。福建晋江人,明末杰出的思想家、进步史学家。李志出生在一个穆斯林市民家庭。原籍河南,姓林,元朝以后迁居福建。三祖因反对封建礼教,触犯林的建议,被控“谋反”,改姓李以避祸。李志幼年丧母,随父求学,学业进步神速。从小固执,善于独立思考,不信仰伊斯兰教,不受儒家传统观念的束缚。12岁开始写作文,反对孔子把农民看成“小人”的观点。26岁那年,我升职了。30岁至45岁为官,先后在河南辉县任甲骨文,在南京任国子监博士,在北京任国子监博士,在北京任礼部秘书,在南京刑部任员外郎、郎中,最后在云南姚安任知府。在20多年的为官生涯中,他听到和目睹了官场上的种种黑暗,以及民反兵变、倭寇袭扰我东南沿海的现实,深切感受到了明朝内部的腐朽和衰败。他与那些愚蠢的官员、迂腐和虚伪格格不入。54岁时,毅然辞官,定居湖北(今红安县),跟随大官僚二哥学习耿定理。耿定理死后,耿多次写信指责李贽“超脱”,两人的思想政治分歧发展为公开而激烈的争论。李贽不得不搬到邻县黄安的一个城市,在那里他经过了墨安,过着半僧半俗的生活。后来,他干脆把妻女送回原籍,自己则被发配到龙湖芝罘大院,在古佛下与周等友人讲学。他的书《燃烧》就是在这个时候刻在这里的。书中包含了几封质疑耿取向的信件。耿得知是李志的“诽谤”,以此为借口,指使弟子围攻、迫害李沙康。李志被迫离开龙湖,长期四处游历。面对恶势力,李志无所畏惧,始终相信正义在自己这一边。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李志的另一部重要著作《藏书》在南京刻成。第二年,李志从他原本打算寻死的南京回到龙湖。不料,耿指使和李治的好友梅国桢与当地官员合谋,暗中编造了“僧尼宣布卖淫”的谎言,对李治进行无耻诽谤,掀起了“贬僧毁寺”的恶性浪潮。当地官员以“维护腐败”为名,指使歹徒烧毁龙湖智佛寺,并下令搜捕李治。面对严酷的现实,李志避开了河南的商场。这时,敢于直言进谏的好友马被降职拜访。后来,李治留在马家中,继续从事“续书”工作。万历三十年(1602),大官僚沈授意张文达弹劾李治“惑人心”,“以秦始皇为千古帝王,以孔子为证据,疯狂暴戾,不可胜数”明神宗以“竟敢主张不正之风,误导民众”的罪名逮捕了李贽,并烧毁了他的著作。李治入狱后,有人解释说要押解回老家福建。他感慨地说:“我七十六岁了,耳朵也聋了。我怎么能被归类为?”所以他一气之下自杀了。李贽的进步思想首先表现在他反对封建制度对苷芽的占有。永恒的李治认为,千百年来,“孔子之是非即是非,故无是非耳。”也就是说,人的评论是非没有固定的标准,人的评论也没有固定的结论。是非就像老朋友一样,日夜发展变化,衡量的标准也应该随着社会的进步而发展变化。李贽还驳斥了自宋代以来理学家吹捧孔子“天不生尼,永恒如长夜”的宣传。他说:“一个是天生的,一个有自己的用处,不是给孔子的。如果你受苦,你会从孔子那里得到足够的东西。如果千古没有孔子,你就不是人。”他还用“千古不变”、“千年不变”等字眼嘲讽尊孔思想,无异于“前有犬吠,后有犬吠”。针对朱的“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教,李贽提出了“穿衣吃饭是人伦的物理,除了穿衣吃饭,没有任何物质关系”的进步思想。李贽对孔子言论的推崇和对理学的批判,是对封建卫道者的有力鞭挞。此外,李志还同情下层民众的疾苦。他曾说:“市井小家子气是个人表现的问题,他却说是嘴皮子的问题。作为制作人,他说他制作,在地里辛苦的人说他在地里辛苦。这真的很有趣,也很有道德。”他公开为商人辩护,说:“商人有什么可鄙的?”我们提倡每个人都要按照自己的兴趣,发挥自己的长处,发挥各类人的个性和特长。李贽的进步思想客观地反映了当时新市民阶层自由发展的愿望和要求。在封建统治思想占绝对优势的时代,李贽的思想无疑像一把利剑击中了封建思想的痛处。这是封建统治阶级企图杀害李治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