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雷云制药有限公司历史
雷药店原名“宋磊分堂”,创始人雷取名南山。雷祖籍江西丰城,后迁居苏州定居。他的父亲叫黑原。清朝康熙年间,住在内阁,人到中年就去世了。雷生于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他年轻时学医,擅长钢琴和诗歌。清朝雍正初年,病重在北京。病愈后,他弃儒从医,游历山东等地,采集中草药,回到家乡苏州。此后,他行医济世,同时研究中药丸剂的制作,著有《金匮要略》、《丹丸方论》、《经典病治法》等四部医书。可惜原书已全部失传,只剩下四个书名流传后世。
据考证,苏州府志对雷父子的简要记述如下:“雷生于吴县,其父为嗣,生于宛平(载雷思远,当年居河北宛平县,以此为书),被征为贡生,官至阁官,军机。扬儒对当时很重要,因为他擅长医学,尤其擅长补丸散膏...据《武县志》卷七十五的同一记述,雷也记得:“事业初兴儒学,乾隆元年未能立功,隐于医中...".
清雍正十二年(1734),雷在苏州长门川竹巷天库前开了一家中药店,打着“宋磊分堂”的招牌,销售自产中药,并以自己的字“尚云”列为店中大夫。雷医术高明,治疗有效,自创的中成药疗效显著,因此“雷医生”的美誉传遍苏州,远近闻名。后来,人们称这家药店为“雷”药店。至于药店的官方招牌“雷勇分堂”,后来逐渐被省略甚至遗忘,现在却鲜为人知。
雷有五个孙子,分别叫“李大方、耿二方、齐三方、焦四方、宋”,这五个孙子代代相传。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雷去世,享年84岁,雷松芬堂由五个孙子共同经营,拥有五分之一产权。经过200多年的繁衍,其中,七三坊长期为独子,股权始终保持五分之一,成为大股东。其他房子孙辈多,股份分散,各家子孙所持股份差异很大。
清咸丰十年(1860),太平天国北征,苏州处于战乱状态,药店无法正常营业,纷纷关门。雷氏家族将店里存放的名贵药材分给了所有的孙子们,纷纷离家谋生。这时,有三间房的雷子春和有五间房的雷一起离开苏州去了上海,在城外的新北门摆摊卖药谋生。后来各家的孙辈也在上海开起了自己的药摊,他们的摊位也选在新北门和老北门之间的一段。久而久之,这个地区形成了一个具有一定特色的市场。在上海流浪的雷氏后人的生活逐渐安定下来,于是他们的孙辈们同意在上海开一家松粉堂分店,恢复祖业。因资金有限,在上海招募了平、童户外股东,并于清咸丰十年(1860)在上海法租界街靖江巷(今新北门永胜路)门口开了一家药店,名曰“雷勇分堂”药店。几年后,店铺扩大到民国路(现人民路)营业。当时药店规模小,储物间简陋,资金有限。总资金800两,其中平原录大股东200两,童100两,雷五房孙辈各100两。我们经营的商品以祖传丸、散、膏、丸为主,如步素丸、诸葛散、八宝红领丹、杏消丸、梅花斑舌丸、紫金锭以及后来的六神丸,都是雷生产的知名药品。经营宗旨仍保持苏州老店特色,只卖自产中药,品种多达三四百种,不经营饮片配方。
“宋磊分堂”申请号成立40年来,药店业务逐年保持稳定,没有大起大落。到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药店生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一年,江苏昆山发生流行性鼠疫,药品需求剧增。雷松粉堂生产的成药都是适销对路的夏季药品。为此销量大增,营业额翻倍,今年利润非常可观。
当初因为资金不足,招了两个户外股东合伙。由于经营得当,业务扩张资产暴涨,能够单独经营已经足够,于是决定排除外资,收归雷氏家族独家所有。经过讨论,各家出巨资收购平、童户外姓股东股权,最终恢复雷氏祖业独资。此后,经过几年的经营,大部分药店经营的都是珍贵的精品材料,营业额远高于普通药店。比如六神丸每两(100瓶)要120元,是黄金价格的两倍。正因如此,利润逐年增加,资产急剧膨胀。到民国时期,仅银行存款就有60.2万两白银。按照现在的市场价估算,民国25年五洲大药房仅在福州路上就花了20多万元建了一栋10层的五洲大厦,而雷云的银行存款足够建三栋五洲大厦,可见其财富之大。
30年代初,雷云去药店开了北一和北一分店。随着药店的进一步发展,业务扩张,利润成倍增长。为了扩大业务,我们用雄厚的资金开设分支机构发展。决议通过后,准备在天后宫(今河南北路30号)对面的河南路桥北端,创办一家因经营不善破产,被法院查封的原“铁大桥庆余堂药店”。经过改扩建,开设了一家名为“雷松粉堂北”的分店。除经营自产中药(当时约有400个品种)外,还经营中药饮片、参茸配方,还开设了夜间配方业务,并将原新北门沈浩的邮购业务搬到了号称“国药全能店”的北昊。民国二十三年(1934),5438+00年6月正式开业,新北门原沈浩更名为南濠。开业当天,当时上海的一位重要人物黄应邀参加了开业典礼。当天营业额6000多元,其中虎骨木瓜酒一家独大。当天卖出了几千瓶,但记者为了讨好新闻界,在新闻报道中吹捧为5万元。1937年“八·一三”抗战爆发,“北方”所在的苏州河北岸成为日军的势力范围。当地大多数商店关门,居民逃离。为了考虑店内的财产安全,北一暂停营业,在静安寺路719号斜桥巷(现南京西路吴江路)临时租用了一间门市房,并将店内贵重商品搬到新址临时存放,以避战火。大部分员工也投靠了它。因为那里居民集中,市场稳定,附近药店少。新址经过简单改造,同年6月11开业,暂名“北分店”。同年年底,桥北地区逐渐安定,北濠恢复营业。临时的北方分公司因为业务正常,前景看好,决定不注销。重新装修后,用高档木材制作的柜台架重新装修,做完门面后,规模超过了北号,成为一家颇具风格的中药店,也就是现在的上海雷允上西号。此后,北支和西支统一归南浩管辖。1980南豪迁至河南中路91号。
新管理模式
中药店是一个古老的行业,大部分中药店早就采用传统古老的管理方式。雷的药店就不同了。他吸收了社会上新企业的一套科学管理模式,移植到中国古代的中药行业,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形成并实施了。即使有些细节是科学合理的,比如每天开门营业的时候打铃,所有在岗员工都会把自己的胸牌挂在“员工名单”上,下班或者休假的时候翻一下胸牌看一眼。店内所有员工无论白天黑夜都不允许离开店内。学徒专门从事生产和业务,所有与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杂务都由杂工处理。要求家属在本市所有员工住宿店每月回家过夜三次,日期由员工协商确定。不允许擅自改期。规定员工每年有两个月的探亲假,不享受的话可以给津贴,相当于工资的一倍。回国时允许携带规定数量的家庭常用药品,经检查批准后放行。
药店制定的店规极其严格,员工不得夜间外出游荡,不得赌博,违者开除店籍。如果因工作失误导致店铺受损,也将受到严厉处罚。如果员工疏忽购买劣质原料,他将被责令引咎辞职。为了提高员工文化,商店为员工举办了阅读课,并邀请有能力的人当老师。大部分内容选自《中国古代文学观》。工人乐队也成立了。解放初期,雷工人乐队很有名气,经常参加节日和文艺演出。
店里没有重新包装的贵重药品半成品,全部存放在银行金库,经理负责其中一把钥匙。取书时,管理员必须亲自到场,在离馆前清点图书。对于贵重原材料的采购,规定供应商在约定时间内同时带样品到店,并报出价格。由经理指定,负责采购商品的人会和检验员一起严格检验,择优录取,就像现在的“招标采购”一样。这些管理方法在今天的企业中并不少见,但在几十年前的古老中药店中,雷的做法却是独一无二的。这些新制度实施之初,也引起了店内部分员工的抱怨,但雷管理层认为必须坚决执行,并最终巩固。
药房制度虽然严格,但员工很少因为故意犯规而被辞退。原因是员工的经济效益更好。在沪市“四大”企业中,雷员工的工资收入远远高于其他三家。员工,无论职位高低,每月工资7元。月薪最低7毛钱起,最高可达2元(基数)。年终分红通常按基数的1000倍发放。以学徒工资七毛钱计算,年底可以拿到700元,几乎是普通药店高级职员的两倍。所以员工都非常珍惜这个“金饭碗”,自觉遵守严格的店规,从来不敢轻易违反。这样,雷云身上的店规就进一步巩固了。
“六神丸”是雷的著名特色品种,但与其他品种不同的是,它并非出自雷之手,而是另有渊源。有人认为雷云去药店是靠“六神丸”发家致富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六神丸”问世,直到成为雷云大药房的专利产品,不过也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了。雷氏家族在沪开业申请时,齐三芳的后人雷子凡在小东门方浜路开了一家名为“雷同军堂”的小药店,只雇了两名员工经营少量自产中药。这时,雷子凡有一个六神丸的秘方,是他父亲雷子春得到并传给他的。在苏州同和坊的老家,由妻子和女儿手工制作,带到上海出售。命名为“雷子凡牌六神丸”。热子凡手写的小纸片广告贴在墙上和电线杆上,吸引了包括日本人在内的许多顾客,从而打开了市场,提供了少量出口。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在申请雷勇分堂名称的生意日益扩大的时候,各家的孙子们都认为“六神丸”应该由祖业雷勇分堂经营,这样一室不能独享利益。雷子凡声称“六神丸”是外来药方,不是雷家传下来的,各房无权干涉。认识到这一事实,每家的孙辈出资1万元一次性买断六神丸的生产经营权。还规定今后任何一家诵经堂每卖出一粒“六神丸”,即目前200瓶共100粒,提取“规银”,即980%的银作为三房专利费,各房无权分享。这个专利费就是俗称的“六提”,也就是“六神丸提成”,而且是基于两个至亲的监督。专利权买断后,“雷子凡牌六神丸”商标立即注销,原供货渠道全部暂停,“雷通君堂”停业,永分堂申请号吸收两名员工。从此,“六神丸”成为雷永芬堂的专利产品。经过技术改造,产量增加,市场扩大,成为雷允上药店畅销国内外的名特产品。1929年,“六神丸”首次提价,“六提”标准也相应提高,由每料3两白银提高到4两白银。1931,六神丸再次涨价,“六免”标准再次修改。为方便计算,不再以银计算,改为总量的2%,即每50瓶六神丸以一瓶的价格售出,以后以此类推。
在长达50年的时间里,曾多次发生“六提”之争,雷氏各室认为一室不可能无限期享有这一专利,并为此打官司。但是每次诉讼都没有结果,因为当初的协议没有规定年限,可以视为无限期永远享受。而且协议明文规定专利由野三房的“长子”代代相传,连兄弟都无权竞争。野三房的后代都是单枪匹马,没有兄弟争专利。后来齐三方的单一继承人离婚时又引发了另一场官司。女方提出要分“六提”,男方称之为“制作人”的报酬,应该是制作人独享,与妻子无关。经法院调查取证,核实六神丸加工过程中此人不在场,故“生产者”的说法不成立。最后决定男女四六分。这已经是1950号人民法院的判决。可见,清朝光绪年间签订的“六提”协议,解放后仍不折不扣地执行。
解放初期,雷药店一直保持不变,1956年私营化改革后,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公私合营期间,雷后人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改造,率先实行公私合营,在当时的上海工商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957年,北京召开“全国妇女事业和家庭积极分子大会”,第十六任雷氏爱斯基摩人的大儿媳徐兆谷光荣出席大会,受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1958年,雷大药房等几家著名中药店成立为“上海联合中药厂”,大部分成品以该厂名义生产。其中“六神丸”被列为国家“二类商品”,由商务部按计划向全国调拨出口。”公私合营的上海中药制药厂”归国营上海药材公司管辖。所需原料由市药材公司从产地统一采购,成品根据社会需要批量生产。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雷允上的三家药店,原名南好、北好、西好,几经更名,迁址。原有员工也由黄浦、虹口、静安区下属药材公司、市政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到本行业。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各行业著名的百年老字号逐渐恢复了原有的名牌特色,几经更名的宋磊分堂药店也相继恢复了原有的店名,统一称为“雷允上药店”,一直保持到现在。为了重振上海国药的雄风,实现中药产业的现代化目标,在上海市政府的关怀和指导下,集中优势资源,携手市区和工商,于2000年9月正式成立了“上海雷允上制药有限公司”。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现代化大型中药骨干企业。拥有上海中药厂第一、第二、第三中药厂,上海雷允上制药厂,上海中药研究所,申香人参有限公司,中药销售分公司等上海知名企业。拥有“石勒”、“神香”等知名品牌,生产享誉国内外的各类中成药和营养保健品。
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的成立,将是上海打造现代中药产业新高地的里程碑,也是上海中药产业加快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