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的由来

石的由来

在中国古代先秦时期,象征部落和宗族的徽记包括姓和姓。

甲骨文中“是”字的构词结构解释为“木本”,即植物的“根”。所以“寻根”一词常用来表达某一姓氏在认祖归宗、追根溯源中的文化情结。

《左传》?《潜贡八年》中有一段著名的话,阐明了“姓”与“姓”的关系以及二者的区别。1J:“建德皇帝生而有姓,诸侯以字为氏,因以为是一家;官员立功了,就有了官家,城市也就有了官家。“意思是皇帝分封诸侯,按出身给姓,分封土地叫姓。诸侯以字为暗号,后人以字为家号;世代立功为官职者,以官名为宗族号;也有以封地为家号的。这里的家号是“石”。

姓氏的出现晚于姓氏,是姓氏的产物,即姓氏的分支。家庭契约起源于宗法社会,盛行于周代分封制。郑樵的《同治?战队攻略?序曰:三代(夏、商、周)以前,姓氏分为二,男称姓,女称姓,故姓有别,贵人有姓,贱人有名无姓...所以姓氏各不相同,所以有同姓、异姓和普通姓;不同姓氏的人可以结婚,不同姓氏的人不可以。换句话说,在先秦时期,姓氏不仅是部落和宗族的标志,也是社会地位的象征。起初,石是一个同姓部落的名称,后来它逐渐演变成一个由部落首领继承的头衔。父系社会传说中的英雄称号都带有“师”字,如神农、黄帝轩辕、太昊伏羲、金田。

首姓和初姓一样少。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后代的长期繁衍,同姓的人必然会越来越多。此外,一些家族和部落已经迁移或改变,一些分支往往是从所包含的血统中衍生出来的。这些分支需要建立自己的名字,会分化产生一些新的姓氏。所以这个时候姓氏就是姓氏的一个分支,用来区分后代的出生。这种区别不仅仅是血缘关系,更是地位和财富的区别。这种分化趋势随着母系制向父系制的转变越来越明显,进入阶级社会的速度大大加快。如夏为准姓,在准姓下又分为、右卫、右南、丘勋、桐城、包、费、齐、苟、辛、明、。商为子姓,子姓之下,“其名三百六十”(《史记?周本纪”)。根据甲骨文资料,至少有200多个商族。春秋战国时期,文献中有600多个姓氏,很多社会阶层都有自己的姓氏。

和姓氏一样,姓氏也有其不可替代的特殊社会功能。“白虎依桐?名》说:“那么姓是什么呢?所以,你若德、卑、官,或闻其名而知其德,故能为善。”它清楚地表明,差族的社会功能是区分贵贱,而不是等级。

姓氏的产生还涉及到中国古代的赐姓制度。西周实行分封制后,赐姓仍严格沿袭古制,而赐姓则大大放宽。不仅皇帝可以给姓,诸侯也可以给姓,给姓的理由也扩大了。因此,自周朝以来,石的发展极为迅速。故顾《原姓》曰:“男呼其姓,女呼其姓。姓氏传下来,改了又改,姓氏千年不变。最贵君,君无姓。不叫姓,叫国。”他还说:“255到255之间叫自己姓氏的男人呢?”?没什么。“可见,姓氏的发展变化势头已经大大超过了原姓氏。词在周代的情况如下:

(1)天子赐姓。如:郑捷()、齐欢(、)、蔡(蔡庄公)、宋(宋承公)。

(2)以祖先的文字或名字为姓氏。如:孔丘(宋公孙贾后,贾傅)、钟(鲁公子庆父后,字庆符)和(周文王后,姬昌)。

(3)以封建城市为姓。如:屈万(之子叛变后,叛变封地在屈)、(晋国勾践首级后,第一封地在郅都)、谢胡(后,封地在桀)、阳舌赤(氏族后,封地在阳舌)o

(4)以居住地为姓。如:东门湘中(祖籍在东门)、北国左(祖籍在北国)、西门豹(祖籍在西门)、百里西(曾住百里)。

(5)以官名为姓。如:司寇惠子(后周司寇苏奋生)、内史郭(蜀兴后)、(关)后、诸社(后周祭主赞辞)。

(6)以职业为姓。如:工匠石、技术工人、邱毅、学徒费。受贵族李氏家族的影响,下层百姓以职业为姓。

到了宋代,编年史上的郑樵呢?《族谱略》对周代以来明家族的情况作了较为详细的考察,包括:国、市、乡、亭、地、姓、字、名、序、族、官、骑士、术、事、溢、凶德、基德、民族世系、宗族世系等。

这种“贵贱之分”的风尚,在从宗法社会到先秦的历史舞台上颇为流行,形成了“同姓不同姓,多姓”的社会格局。如神农氏原是姜姓部落的始祖,但其后人有、朱融、齐、陆、沈、徐等氏族支系;黄帝轩辕氏是姬姓的始祖,但他的25个儿子却分成了12个胞族(宗族)。太昊伏羲族和少昊金田族,原是东方凤凰族的首领,是一个以鸟为图腾的氏族(凤凰是凤鸟),其后裔有范艳、玄鸟、丹鸟、青鸟、白鸽、双鸽、赵波和“五雉”、“九夫”。

这样,随着宗法制度的确立和姓氏的形成,母系氏族逐渐被父系氏族所取代,一切血缘关系都由父系来确认。因此,母系氏族的解体和父系氏族的兴起成为姓氏演变的里程碑。

夏朝的姓氏由于缺乏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很难详细得知,但据史料记载?夏本纪和世本?于霞被封为准姓,后被分封。以国为氏的部落有:、幽湖、幽南、秋汛、桐城、包、费、齐、苟、辛、莫、、幽南、。

商朝是典型的奴隶制王朝,国家机构已经形成,“归土史明”正式成为产生姓氏的主要方式。商朝皇子有皇位继承权,某地嫔妃有“归土史明”分封权。一些向皇室建功立业的功臣和向商朝投降的藩属部落,也根据其社会地位被授予相应的藩属国和封地。所以商朝的姓氏比夏朝大大增加,商朝出现了“八百诸侯”。见史记?《殷本纪》、《世本》中记载的姓氏有几十个。如殷、赖、宋、支、史、萧、李、孔祥、、、崇、周、齐、耿氏、魏、嵇、阮等,都以国为氏,其中不少还沿用至今。在《尚书》?在盘庚中,商朝贵族最常见的称呼总是叫“庶人”。这里的“庶人”二字,是氏族社会时期大氏族的旧姓,由“退位”制度传下来。与全体人民相对,原意是指有一定社会地位的贵族阶级,是“由皇族宣誓”的。后来,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和朝代的更替,这些贵族失去了原有的采邑和地位,成为普通百姓,但却保留了原有的姓氏,成为今天姓氏的重要来源,也是后世普通百姓被统称为“人”的原因。

公元前1066年,周武王姬发灭商,封诸侯,杀当地百姓。据史书记载,周朝消灭了99个商属国,投降了652个国家,从而为周初提供了广阔的土地。这种大分封制对商代原始小国格局意义重大,显然是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而大包大揽的结果必然导致大量姓氏的出现。周朝成为“姓”最多的时期,尤其是春秋时期。诸侯的激烈兼并为姓氏的发展演变提供了特定的条件。

周朝的封建国家和国家的建立与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周自称是天子的长子,从天上赐给他土地和臣民,并有绝对的权力把他们分封。据史书记载,周初71诸侯国分为40个同姓(姬姓)诸侯国和31个异姓诸侯国。这些被封的诸侯尊周为丞相,共得天下。诸侯国还把自己境内的封地分封给同姓或异姓的卿大夫,卿大夫尊君为宗主,又把自己境内的封地再分封给同姓或异姓的庶人。这样从上到下,一个姓氏的分支越来越细,新的宗族越来越多,形成一个姓氏多于一个姓氏,甚至一人多于一个姓氏的局面。如同姓诸侯都姓姬,但因陆、郑、魏、金、吴、禹、霍、郭、关、蔡、巴等分封,诸侯以国为名,形成新的宗族。此外还有多种形式,如以市为姓、以爵位为姓、以宗族为姓、以技艺为姓、以姓氏为姓等。特别难理解的是,同一个贵族一生中被封过多次,还有一个人不止一个家族的情况。比如鲁后人展鸟,因祖上之言而得展;因为封在刘,刘的家世就蒙了;死后谥号惠,得惠。公孙阳因为是爱国国,所以叫魏阳,因为被商封为商鞅,也因为是爱国民族的孙子,所以叫公孙阳。再比如,晋国士大夫社会生活中有九个称谓:秀才社、隋集、五子、秀才集、隋会、隋五子、、番五子,其中为封建市,秀才为官职,季为官阶,吴为谥号,将为名。

“吉图史明”也有其约定俗成的规矩,天子的官阶最高,所以以其朝代的爵位为姓。如周以为氏;候国以国为氏,如齐、鲁、郑、吴。卿大夫以封建市井为氏,如袁姓、薛姓、杨姓等。为皇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技术为姓,如车、涂、陶氏。因为“命姓”是自上而下的皇帝和诸侯给的,所以能封当地命姓的都是贵族诸侯。即使是以专业技能命名的“百工”,也不是普通的平民和奴隶,而是管理平民奴隶的工头和管事。因为姓氏可以显示家庭出身和社会地位,是贵族特有的象征和爵位,所以姓氏具有很强的“为贵为贵”的社会功能。在封建宗法制度下,氏族成为周代最基本的政治组织形式,它的存在、发展、演变和衰落生动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状况。从某种意义上说,宗族研究是理解和研究先秦历史的关键。

这样,以当地人命名的封建宗法制度逐渐取代了氏族社会中单纯的血族制度,氏族习俗被提炼、转化、升华为系统的理论和法律文化形态和宗法制度。从古代宗法社会的宗法制到夏商西周的封建宗法制,标志着姓氏文化的成熟和形成。

既有姓又有姓之后,姓与姓的关系如何,使用的特点如何?郑樵编年史?《宗族概论》对此也作了精辟概括的阐述。他说:“三代以前,姓氏一分为二,男人叫姓氏,女人叫姓氏。所以,不要贵人,贵人是姓,贱出名不姓。今天南方有很多蛮族,这种方式依然存在。古代诸侯多次诅咒:死了,国破家亡。所以姓可以叫姓,姓不能叫姓。姓,所以不要结婚。所以有同姓,异姓,普通姓。不同姓氏的人结婚是可能的。不同姓氏的人不可能结婚。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不嫁,而望地见贵族。”郑樵的话应该注意三个方面。

首先,男的叫自己的姓,女的叫自己的姓,是因为当时的女性没有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作为社会成员,她们应该与其他女性相区别,也就是说,她们应该作为传宗接代的工具而结婚。为了“不娶”,避免同姓通婚,他们的姓氏必须明确,所以必须叫姓氏。当一个女人未婚时,她通常在她的姓之前排名,如于吉、钟江、淑碧和基斯。这里的俞、钟、舒、纪是老大、老二、老三、老四,不是姓。他们分别姓姬、江、毕、司。比如传说中的坛子姜是姜家的大小姐,而不是坛子姜。或者在你的姓前加上你自己的国家名,如秦英、齐江、包斯等。这里的秦、齐、包是国名,不是姓。他们分别姓文、江、裴。女人结婚后,她丈夫的国家名称或姓氏会加在她姓氏的前面,如孔伋、上江和Xi牛奶。西周皇族曾长期娶姬、姜为妻。周皇后在世时,常称王姜,死后在姜前加谥号,如文姜、哀姜、木姜、戚姜等。

其次,所谓“贵人有姓,低贱无姓”,是指先秦时期的姓一般是贵族象征氏族制度的称谓,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只有有身份的统治阶级成员才有姓。下层社会虽然有很多普通人,但也没必要“不卑不亢”,也不太重视宗法制,所以一般没有姓。以上提到的以职业为姓的下层平民,毕竟只是个别情况。

再次,在有姓有姓的情况下,“如果姓不一样,婚姻可以通过。”说明同姓异姓血缘关系较远,有可能互相通婚;“不同姓氏的人不能结婚”,意思是不同姓氏的人血缘相近,不能互相通婚。在通婚的问题上,区分姓氏是最重要的,这既是一种古老的制度,也是一种传统,符合优生优育的原则。先秦时期,诸侯与大夫同姓者甚多。例如,齐国的崔氏和东郭都姓姜,齐庄朝的一位权臣崔干想娶董的妹妹为妻。董虽然是崔干的部下,却以“男女有别姓”的古代婚姻制度为由,婉言拒绝了。

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大动荡和大变革,严格的等级制度不断受到冲击,社会各阶层的地位和命运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传统的贵贱之分已经无法维持,“士”逐渐弱化甚至失去了“不贵不卑”的社会角色,演变为社会各阶层以男性为中心的家庭的普遍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