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是哪一年?

中国的土改是1946。

抗日战争胜利后,为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中共中央于5月4日1946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以最大的决心和努力发动群众,消灭封建剥削,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并在指示中规定了解决土地问题的各项原则。

到1946年冬,环境许可的河北各解放区都进行了土地改革运动。1947年2月,晋察冀中央局召开土地改革汇报会,对“五四”以来的土地改革运动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在肯定成绩中找出了不足,提出了重新检查的任务。会后,冀中、山西、冀东、察哈尔等地开始检讨土改。

改革背景

旧中国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占农村总人口不到65,438+00%的地主富农,占有了农村约70% ~ 80%的耕地,他们残酷地剥削农民。占农村总人口90%以上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只占有20% ~ 30%的耕地。他们一年到头都在努力工作,却没有吃饱穿暖。这是旧中国贫穷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

地主阶级不仅凭借其占有的大量土地残酷剥削经济,而且与官僚、奸细勾结,任意欺压百姓,鱼肉百姓。双塔村的房东王汉章打电话给出差的房客马义山。因为有点晚了,王汉章用鞭子抽打他的眼睛。长期喂马的工人龚荣世被王汉章杀死。此外,许多大地主还把“团防”作为镇压劳动人民的工具。因此,解决土地问题,没收地主的土地给劳动人民,成为抗日战争胜利后劳动人民的迫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