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尚书的历史演变

隋唐元时期,六部尚书官阶为正,宋代六部尚书为从。

隋初有吏部、礼部、军部、兵部、都官、工部。至唐代,定为官、户、礼、兵、刑、工六部。隋唐以前,曹是尚书。隋唐以后,曹是从属于杜、仓、左、右、金、等大臣的组织。唐朝时,州府三公还分为六个曹操,即功曹、仓曹、虎曹、兵曹、法曹和曹氏。这也叫六司,即公司、仓司、胡司、兵司、义司、师。在州县也设置了六个曹,分别称为兵曹、刑曹、工曹、礼曹、户曹、官曹。因此,曹流通常被称为地方小官吏。从那以后有了很多变化。隋初有吏部、礼部、军部、吏部、工部。到了唐代,支改为户部,官改为刑部,于是就成了官、户、礼、兵、刑、工六部,统一在尚书省。因为它在宋代。元朝统一于中书省,官、户、礼为左三部,兵、刑、工为右三部。有两个大臣,两个侍郎,四个修行人,六个外交大臣,分别掌管三个部门。明代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掌管国家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每个部门有一个部长,主管本部门的政务,6个部长的职级是正的。清天聪五年(1631),仿作六件。当初贝勒(太子、郡王)是丞相各部。雍正元年(1723)以后,大学士经常掌管各部。六个职称,明清时期差不多。吏部是管理文官的机关。该部负责全国的领土、田地、户籍、税收、工资和所有财政事务。礼部主管礼仪事务和学校、科举事务。兵部掌管全国士兵和武职官员。刑罚部是负责国家刑罚法令和审查罪犯姓名的机构。工业部是主管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

六部也指明清中央行政机关中直接对皇帝负责的吏部、户部、礼部、军部、刑部、工部。隋初将六部定名为吏部、礼部、兵部、督科(开三年(583年)改称民部)、吏部(开三年(583年)改称刑部)、工部。到了唐代,民政部改为户部,再变成官、户、礼、兵、刑、工六个部门,统一在尚书省。明代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掌管国家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每个部门都有一个部长,主管本部门的政务,还有一个部长助理,一个部长助理,都是副部长。清天聪五年(1631),仿作六件。当初贝勒(太子、郡王)是丞相各部;有满、蒙、汉官员掌政、政、齐信郎、鄂哲库。顺治元年(1644),丞相贝勒部停职;改程铮为尚书,参政为侍郎,主任为博士,副主任为外交大臣,量哲库为主事;开心郎没有变,一直到顺治十五年。雍正元年(1723)以后,大学士往往掌管各部,尚书以下官员有时增减。根据《大清法典》和光绪《历代官职表》中的记载,清代各部官职分别为:尚书(从一等起)、左右侍郎(从二等起)、郎中(从五等起)、员外郎(从五等起)、主事(从六等起)、唐主事、司事、笔帖式、七等小京官。明清六部职相似,但各部所辖司、官家有区别。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将宰相国家事务衙门改为外交部,这是除了六部之外又增加一个新部门的开始。29年,增设商务部。三十一年后,将增加校部和巡检司。六部制逐渐发生了变化。

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立宪,改称户部为度支,兵部为陆军部,工商部与新成立的商务部合并,组成农工商部。原院改名为行政部,刑部改名为法部,并增设民政部和邮电部。将原有的太常寺、光禄寺、鸿林寺并入礼部,增设程铮、参议两个厅,支一、太常、光禄三个部,以及一个礼部图书馆和一个礼部学堂。宣彤三年(1911)四月,清政府成立了责任内阁。5月,责任内阁颁布官制,设立专利局和文官局,吏部撤销。6月,礼部改为礼部,成为清政府专门负责御殿、御墓的礼制和制作礼器的机关,并负责礼乐的培育和制定更多的规则。六部制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