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背景知识
中国联通在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300多个分公司和子公司。中国联通是唯一一家同时在纽约、香港和上海上市的电信运营商。2000年6月,公司在香港和纽约成功上市,筹资56.5亿美元,跻身世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史上的前十名。2002年6月5438日至10月,公司在上海成功完成a股上市,成为国内资本市场最大的上市公司。
中国联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统一规划网络建设,合理利用网络资源,注重借助社会力量保持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努力为社会提供全面、便捷、有特色的电信服务。
自成立以来,中国联通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电信业务从成立之初的移动电话(GSM)、无线寻呼发展到移动电话(包括GSM、CDMA)、长途电话、市话、数据通信(包括互联网业务、IP电话)、电信增值业务、无线寻呼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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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日,中国联通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联通”)(: 0762,NYSE:CHU)正式发布公告,提出与中国网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网通”)(: 0906,NYSE: CN)合并的具体操作方案。同时宣布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HKSE:0728,NYSE:CHA)、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联通集团)、联通新空间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新空间)、中国电信集团(电信集团)签署CDMA业务转网框架协议。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中国联通和中国网通拟合并,以形成全业务运营能力,进入3G战略领域,打造国内实力较强的综合电信企业。具体操作方式是中国联通向每股中国网通支付1.508股中国联通股票,向每股中国网通支付3.016股中国联通美国存托股票。合并交易完成后,中国联通总股本将扩大至237.645亿股。按照中国联通停牌前18.48港元的股价计算,本次合并交易总规模约为43965438+6700万港元。
与此同时,中国联通公告称,为进一步调整业务模式,集中优势资源,中国联通及其全资拥有的中国运营公司于2008年6月2日与中国电信签署了《CDMA业务转让框架协议》,拟向中国电信出售CDMA业务,总对价为438亿元。同时,中国联通集团、中国联通新时空已于2008年6月2日与电信集团签署《CDMA网络转让框架协议》,拟向电信集团出售CDMA网络资产,总对价662亿元。
中国联通和中国网通的合并顺应了移动和固网业务融合的发展趋势,有望帮助公司建立清晰的战略目标和定位,有利于双方整合资源和优势,发挥规模效应。公司计划通过技术和产品创新,优化资本结构,巩固市场地位,提高综合竞争力,着眼长期健康发展。将CDMA业务出售给中国电信,预计将进一步有助于明确公司的业务重点,集中优势资源实现从GSM技术向3G技术的稳步过渡,并有助于公司尽快建立基于3G技术的领先优势。中国联通管理层认为,此次重组将是新公司未来发展的一个全新起点。
根据2008年5月24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深化电信体制改革的通知》精神,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信”)向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联通”)收购CDMA业务。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自2008年6月10日起,CDMA业务经营主体由中国联通变更为中国电信。
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共同做好CDMA业务交易的后续工作,确保CDMA业务和服务的平稳过渡,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对用户的支持和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经营主体变更涉及CDMA业务服务等具体事宜,请关注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当地分公司联合发布的关于CDMA业务服务的公告。用户可拨打中国电信客服热线10000、中国联通客服热线10010,登录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或查询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当地营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