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的历史沿革
在商周时期,它属于巴基斯坦的土地。春秋时期属巴基斯坦南疆领土。
秦是贵州中部的一个县。汉代属涪陵郡、丹兴郡。汉高祖五年(前202年),葛前郡为巴郡、武陵郡,郡属武陵郡酉阳府。赵涵在位第三年(前84年),该县属涪陵县以南的巴县。东汉建安六年(201),巴芬郡设在鄢陵县,属鄢陵县丹兴郡。
三国时期,蜀汉彰武元年(221),位于酉阳县,划归荆州武陵县。该县隶属酉阳县。南北朝时,沿袭蜀汉制度。
隋属武川郡。隋朝黄凯年间,设武川县(今贵州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所在地),县改为凉州武川县。杨迪大业三年(607),武川划归巴东县,该县仍属武川县。
武川县属于唐朝。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巴东县富阳、武川设为梧州,实行禁锢政策,郡属梧州武川郡。唐太宗贞观四年(630),改服州为泗州。唐玄宗二十年(732年),属江南路泗州武川县。
五代十国时期,冉占据了县城东北的石堤、红安部分,杨占据了县城西南。
宋徽宗政和四年(1111年),在县城西南设立茶峒,隶属吉米泗州。后来,伊美、平差和石页成了地方官。
元成宗大德六年(1302),改伊美为佛香洞主。撤销平茶成化军民政府买榕江、支子、平茶等董事的官司,石页仍为顺德军民地方知府。元末,明据蜀,将美佛乡窑洞头的官司改为边境溪窑洞的军、民、土知府。
明太祖洪武八年(1375),伊美、石页被革职为地方知府,降为长官司,由酉阳宣威司统领,调任重庆卫。榕江、支子、平茶的行政长官被免去平茶洞官司和榕西芝麻子坪官司,调任里湖广思南宣威部。洪武十七年(1384),调任四川布政司。永乐初(1403),明太祖改位于重庆魏,状告坝洞副总监伐石。明世宗嘉庆二十五年(1546),将榕西知子平之诉移至酉阳上吉利,驳回榕西知子平之诉。
清世宗雍正四年(1726),西南地区开始大规模的改土归流。清高宗元年(1736),割去酉阳东南石堤、松农、万森的土司土地,建立秀山县(今三河乡)。初划归彭倩厅,旋废厅划归川东酉阳直隶州,并在石堤设检察室,结束了土司在秀山地区的建制。
民国元年(1912),秀山县属川东道。民国2年(1913),石堤检察室改为县。民国二十三年(1934)在县境内建黔东苏区,辖县境内的清溪、龙凤、高修、凌俊、钟灵、蓝桥、九江、梅江、兴隆、雅江、马平、大板、永兴、里仁、宝安、巴蒂、高田、石堤,并建立。民国二十四年(1935),秀山县隶属第八行政监察区。民国二十八年(1939),川康建设时期,提出将川、黔、湘、鄂交界地区的48个县设为“清江省”,以秀山县为首府,完成了法律审批手续,但因内战而停止。民国三十八年(1949)四月,四川省第八行政督察区保安司令发来电报通知,为对付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四川及西南,在秀山、酉阳、黔江、彭水四县设立川湘鄂边区绥靖公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西南地区第一个县级人民政权机构秀山县人民政府于10月20日成立,1949 165438,隶属西南地区川东行政公署涪陵专员公署。1950 65438+10月23日,涪陵区下辖的秀山、酉阳、黔江三县成立“川东酉阳区行政督察署”,管辖酉阳县,秀山县隶属酉阳专署。9月5日1952,酉阳区行政督察办公室撤销,并入涪陵区行政督察办公室,秀山县划归。4月4日,198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成立。原行政区域不变,自治县人民政府驻中和镇,仍隶属涪陵区专员公署。1988年5月,位于黔江地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划归黔江地区。1997年3月,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随黔江地区划归重庆。
2001,黔江开发区撤销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直接归重庆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