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波广告发展史

赵波广告起源于古代最原始的实物广告和标签广告。最早的实体广告起源于什么时候?由于缺乏史料,难以确定,但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产生最初的实物广告是合理的推断。最早的商品交易是通过实物交换进行的。根据周易?按照话来说,在传说中的神农时代,是有实物交换的。为了达到交换的目的,商家把商品摆出来让买家观看选择。这种广告形式在我国第一部诗集《诗经》中有过描述:“自保苍蝇,布商丝。”这是一个拿着布和别人交换丝绸的人。反映了当时以物易物展示商品的形式,诗中的“布”是一种用于展示的实物广告。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生产分工和交换的扩大,逐渐出现了在实物商品上刻字作为商业标记的形式。例如,在西周和春秋时期墓葬出土的文物中,发现了许多器物标记,包括器物所有者和各种政府工作人员的标记,以及民间工匠在陶器、漆器和丝绸刺绣上雕刻的“某些标记”标记,以区别于其他生产者。这些刻有文字标记的物件一旦在市场上出售,其文字标记显然就具有了商标和招牌的意义。这种给自己的产品做标记的现象,其实是品牌意识萌发的一种表现。

从最初的实体广告形式发展到招牌、封面广告,与坐商的出现有直接关系。左佳的出现是社会发展,交易日益频繁,市场和城市逐渐形成的结果。早在春秋时期,中国古代商人就已经区分商贾。班固《白虎》曰:“尚贾乎?商如其言,商有远有近,商有死,四通八达,所以叫商。贾治之言固,用之以待民之所固有,以利于民。做生意的,别再说贾了。”《易》曰:‘先王乃至日本人闭关锁国,商旅不善,后者不省。’《论语》说:‘卖贾,待贾也。’也就是说《尚书》说:‘赵牵一车牛,远侍贾’?也知道方言传的远。“可见贾是个有固定住处的商人。由于他们在固定的地点销售商品,只展示实物,显得单调,其宣传效果有限,不足以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向人们传递商品和服务的信息,吸引顾客,于是一种更加多样化的广告形式——赵波广告应运而生。

在中国古代,招徕游客的广告大致可以分为封面和招牌两种基本类型,主要用于标示店铺。据一些学者考证,罩最初是布帘,后来扩展为多种悬挂的实物形态。封面主要显示商品种类或不同的服务项目,可称为行业商标(trade mark);招牌本来就是一种没有文字的布帘。后来在门帘上镌刻店名,再用木牌代替布帘镌刻文字,多用于表示店名和字号,起到店标(店标)的作用。

在古代广告中,挂横幅广告是最早的形式,属于封面的一种。

早在东周时期,就出现了酒旗的雏形。

横幅广告的出现,不仅说明这种广告形式出现的物质条件在当时已经具备,也说明了商人广告意识的增强。挂横幅广告在某个历史时期非常流行,其中酒旗在唐代最为流行。这在唐代诗人的作品中有很好的记载。如杜牧《江南春》云:“千里莺声翠红,水乡满酒旗。”

自宋代以来,人们非常重视酒旗的装饰性和艺术性以及广告的张力。宋代诗人罗援说:“君不见菊潭水可饮神仙,酒旗在天。”“五星”是酒旗上的图案。

汉代以后开始流行悬挂广告。它是商店挂在门前的物品或习惯性标志,起招牌广告的作用。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记载,西汉文人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皆亲,卖其车骑,置酒屋倒酒,使文君为卒。”

唐朝以后,市场体系崩溃,集市盛行,夜市出现,城市夜生活逐渐丰富。《东京之梦》描述了当时东京的商业活动,说:“夜市直到三更结束才重新开放。想去哪里都是熟门熟路。”繁华商业区完全取消了时间限制,出现了通宵活动。在这种经济背景下,灯广告成为继唐五代之后,餐馆、酒楼、茶馆的又一种新的广告形式。一般写在灯笼或灯箱上,以表明其店铺性质,如写“酒楼”“茶馆”,挂在店铺门前,晚上点蜡烛,十分醒目,起到挂招牌广告的作用,由挂横幅广告发展而来,自宋代开始流行。最初的招牌被称为一种掩护。“静本的通俗小说。《磨玉观音》记载了一家装裱店“有招牌说家里装裱古今书画”。招牌广告在宋代被广泛使用。标志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横幅、竖牌、挂板等。广告中有图文,文字表示店铺名称和性质,图案则表明其行业性质。横幅广告和招牌广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