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宫廷乐舞的统称是什么,包括哪些?

元代的宫廷乐舞统称为乐队(即队舞)。包括音乐之王队、寿星队、礼乐队、说队四支队伍,用于元旦、天寿节、潮会等场合。每支队伍包括十支队伍的表演。从“带队”开始,接下来是各个音乐舞蹈队的表演。“带队”中有女乐手表演“打竹”,类似宋代队舞中的“竹竿”,主持谢幕念辞;有一个礼官和一个持水(手版)的乐官作为团长。各队表演有汉族、蒙古族的婀娜舞姿,有披甲带戟的武舞,有蒙古族色彩的假面舞,有如飞如来的形象,还有持宝盖、伞盖、明扇、孔雀楼的群舞。舞蹈多采用汉族服饰,如:髻冠、太平冠、扎发冠、唐围巾、彩衣、云肩、钿、牡丹花、锦绣衣等。伴奏音乐以汉乐为主,如太平岭、水仙子、万年欢、长春柳、美姑酒等。,以及蒙古音乐、金字经中的西番经、吉利亚等。

唯一使用的乐器是长笛、钹、鼓、木板等。乐器种类少且单调。虽然关于舞蹈动作的记载很少,但是从伴奏乐器单调的一面,我们可以想象出舞蹈以及整个团队舞蹈表演的枯燥。山西曲沃乐师雕刻砖环、拍板、羯鼓和路牙。

值得一提的是,《说队》的表演反映了一定的宗教内容,如一个头戴僧帽、身穿紫色禅服、手持念珠的僧人形象;穿着道袍的道士形象;佛菩萨金刚的形象。这种强烈的宗教色彩在古代宫廷乐舞中并不多见。也可以看出,元代宫廷乐舞融合了蒙汉舞蹈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