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在古代史研究中的价值

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可以互为补充,证明文献的流传。持续的时间越长,就越容易被扭曲。就我们今天看到的古代文献而言,文字错误、倒装句、漏章、记载不一,甚至随意涂改,实在太多了。出土文献埋藏时间较长,所以能保持比较原始的面貌。有些文献已经经历了几千年(如甲骨文、金文等。),而且很少有经历过几百年的,所以其价值不言而喻。

然而,史丹需要指出的是,在出土材料出现后,古代怀疑论者有怀疑或认为应该批判的地方都可以被推翻,文献记载可以完全相信。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出土资料出来后,反对古代怀疑论的人常说文献记载的正确性得到了证实,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想法。比如即使有出土资料《老子》,也不能证实《史记·老子列传》中殷命令老子写《老子》,然后老子消失在函谷关以西等等。还有《史记》记载老子有五千字,但其郭店竹简没有五千字。郭店楚简《老子》看起来和通俗版《老子》很像,所以很多人认为五千字的《老子》完整版已经出现了,简体版只是完整版的节选。其实两者有很大的区别。

所以出土资料的出现并不能反过来证明古代怀疑论者所怀疑的内容没有问题。由于出土资料的出现,文献记载的史实得到了证实,有点夸张。比如经常说殷代甲骨卜辞的记载,证实了司马迁《史记》中所描述的殷王族谱是真实的。一般来说可以这么说,但一般的解释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知识。我们不能接受《史记》中的其他记载是可信的。

出土资料和文献资料需要批判。不代表出土的材料是没有任何加工成分的纯事实;同样,也不是文献描述的历史容易出问题,而是引用出土资料才能反映真实的历史:出土资料没有这个特权。这很容易被误解。总之,出土文献不一定比传世文献可靠。虽然是几千年前的,但只是呈现了几千年前的思想面貌,并不代表几千年前反映的历史事物是真实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