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废除
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法案形成的分业格局导致商业银行利润下降,非银行法人团体侵占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这与金融发展形势不符,是银行向其他金融领域扩张的主要障碍。
随着美国金融业的发展和扩张,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1933)在今天已经成为一个障碍。不满足于微利的银行零售行业,商业银行开始向投资银行渗透,很多商业银行都有变相的投资银行部门。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一直遭到许多商业银行的反对。
1988年,废除《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第一次尝试没有成功。
1991布什政府经过研究推出了监管改革绿皮书。
从65438年到0998年,以花旗银行和旅行者集团合并为标志,《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名存实亡。
1999年,克林顿政府提交了1991年布什政府推出的监管改革绿皮书,并获得国会通过,形成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又称《格拉姆-利奇-布利勒法案》,废除了1933年颁布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的相关条款,从法律上消除了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的业务边界,结束了美国长达66年的金融分业经营历史。于是,商业银行开始同时大规模从事投资银行活动,如花旗集团和摩根大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