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民主的特征

雅典民主的主要特征:

(1)直接民主:

(2)主权属于人民:

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都属于主权在民的范畴。

(3)轮流统治:

实行终身制,公民轮流担任公职,成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

(4)抽签任命官员:

除了将军,所有官职都是抽签决定的。

(5)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民主的核心原则是“多数决定”。有三种方法:绝对多数法、相对多数法和特别多数法。

(6)倡导法治(法律至上);

比如梭伦的“减负令”,克里斯蒂尼的“陶器流放法”,都是通过立法进行改革,类似罗斯福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