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正式属于中国管辖。

法律分析:忽必烈派海船副使杨祥、礼部尚书吴、镇部尚书阮坚等赴台“宣福”。公元1335年(元末一年),元朝在澎湖正式设立“巡检司”,隶属澎湖和台湾省民政,隶属福建泉州同安县(今厦门)。中国在台湾省建立了一个特别政权,从那以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