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历史

学位证书是学位获得者达到相应学术水平的证明。我国自1981实行学位制度以来,除1985至1992期间外,学位授予单位向学位获得者颁发的学位证书均由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在一个系统内颁发,证书由高校自行设计印制,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制定并统一印制。

“学位证书的统一格式和印制,对应的是特定历史条件下我国的学位制度和高等教育发展阶段。”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副院长袁本涛教授认为,学位制度实施初期,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制定格式,统一印制学位证书,起到了规范学位证书使用、防止学位证书滥用和伪造、保证学位证书质量的作用。